本文目录一览

1,国际经济法是什么专业

是法学类的一个好专业。中国进入WTO后,这个专业很吃香。就业面向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涉外单位。学法的,只有这个专业不考“国家司法”考试,能有好工作。
就是法学的一个分类
就是一个门类的法律专业

国际经济法是什么专业

2,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 ,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

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3,国际经济法特征是什么

这个回答规模太大。公平合理。
(1)主体的多元性,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主权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经济统制关系和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前者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的关系,是一种纵向的关系;后者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超越一国国境的商品、服务、贸易等经济交往关系,其实质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民事地位基础上建立的横向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关系。 (3)法律规范构成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是各种法律部门、各种法律形式的综合体,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程序法和实体法、公法和私法。

国际经济法特征是什么

4,国际经济法涵义

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的金泽良雄以及法国的卡罗等人。 二、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

5,简述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

答:1、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联系:将国际公法规范按是否调整经济关系分为两类,其中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区别: (1)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2)调整对象不同。前者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和外交等非经济关系;后者则调整各类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3)法律渊源不同。前者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后者除了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外,还包括国际惯例以及各国国内涉外经济立法。
主流观点:国际公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是最典型的国际法国际私法有国内法和国际法二说,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或事实涉及外国),最典型的国际私法是冲突法,还包括国际经济法中的调整平等主体民事关系的国际条约、惯例(这些条约和某些惯例同时又是国际公法)根据Jessup的观点,国际经济法已经从国际公法中独立。不但有关于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还有调整个人与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因此:三者之间的关系既并列又交叉

6,英语国际经济法是什么专业

就是学习一些关于国际进出口买卖相关的知识,例如设有单证、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理论等跟进出口货物买卖有关的课程。就业的话,则可以做单证员、报关员(这个报关证比较难考)业务员。要是走船运这方面的话会好一点。
广外的介绍: 英语(国际经济法)专业,走外语语言教育与国际经贸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办学路子,培养有初步的科研能力,能胜任涉外法律、外经贸和外事等部门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既学习英语语言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技能,又接受国际经贸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技能等方面的良好训练,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其专业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分英语、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模块,学生在完成英语本科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还需修读用英语或汉语开设的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经济法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英语(国际经济法)专业近年来一直是考生报读的热门专业。该专业毕业生深受外经贸、外事、政法、国企、外企等用人单位的欢迎,历年就业率近100%。
一:英语专业跨专业考国际经济法是否容易需要看自身是否有能力以及耐心坚持下去。  二:学术型的硕士是不限制本科专业的,题主的情况可以被录取为学术型法学硕士。一般国内各大法学院对于学术型硕士初试不尽相同,如果定下了目标(当然这也是一个漫长而慎重的过程),就着手为了考试而准备相应的部门法,没有必要全部去精通。  三:英语专业是有一定优势的,英语的优势体现在了初试的英语分数(可能会赚10分甚至更多)以及复试(各学校不同,可能是口语可能是笔试可能是国经老师的心理印象)。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英语优势也会帮助到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发展。
这里有国际经济法的课程设置及说明:http://wenku.baidu.com/view/8ebb2923bcd126fff7050b30.html就业这个不好说,主要是对外贸易方面的(比民商法狭窄一些,但更专业),现在我国对外贸易正在蓬勃发展中,就业前景应该是不错的,不过前提是你能考到更高的学位,既有雄厚的实力,又有比别人更高的学历,法学出来的自然是律师更符合了~~定义: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 ,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

文章TAG:国际经济法国际  国际经济  国际经济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