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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附加协议

原协议写定金金额了吗?写了那个就是违约金,注意,是“定金”
这个协议不管如何写,没有鉴证法律效力不大。最好还是公证或到房产二手市场交易鉴定。

房屋买卖附加协议

2,关于合同附加条款

这个协议一般叫做某某合同的补充协议,在合同中这条一般这样表述: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进行变更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合同附加条款

3,工程付款合同的附加协议怎么写

一般的工程承包合同内都包括有付款条款的。你这个附加协议是不是由于原有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问题,否则,是不必要的。附加协议就是原有合同中没有的条款,要补充增加入的。所以应按双方协商的内容行文。也就是你与对方谈的是什么,你就应写什么。

工程付款合同的附加协议怎么写

4,购买商品房签买卖合同的附加协议应该怎么写

附加协议,一把买卖那里销售公司会给你写好的,签字就可以了哈,
关于买卖合同固定条款之外的约定,可以另行起草附加协议,没有具体格式。
你好!起草一份补充协议就可以啦!
卖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协议应该是:如果买一手房跟开发商签一份买卖合同,如果是期房,在合同当中签一份期房一些相关约束,如果是现房就签一份现房的相关约束,因为期房跟现房的约束是不一样的,完后关于贷款拟定一份贷款内容

5,离婚后附加协议书怎么写

您好朋友按照实际需求 实际协商来写即可
你已经离婚了,再写只是补充协议,必须加以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应。不知具体内容是什么
您好,估计当时签订协议时可能有一些考虑,比如女方没有抚养能力,还需要男方给付抚养费,所以这个协议本身是有效的。 但是女方嫁人了,这个可能会发生一些情势变更,比如女方再婚了,一般就不需要男方尽扶助义务了,所以男方是可以要求取消每月的300元补偿了。如果期间,男方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比如失业,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这个协议的附加条件,本身是有效的。
没离过婚,不知道,嘻嘻。。。

6,劳动合同附加协议

新劳动法规定,就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半年以下,可以不签订,工期超过一年的,一定要签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内没有签订的,按双倍工资支付/你可以离开,并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合同都没有,拿啥罚你钱?骗小孩呢.

7,劳动合同 附加协议的问题急在线等

广州梁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由此可知,你们单位为你所做的所谓培训,并非劳动合同法约定的培训费,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额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向单位提前30天告知即可,不需要其他特别的流程,但应尽量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直接向你要违约金,你可以拒绝。如果公司通过克扣你工资的方式收取违约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在线咨询。
首先对培训的认定。如果公司提供了非公共学习资料(不是任何人在网上都能随意下载的资料)、提供了上班时间且发给你工资,那么,这样可以认定是进行了培训。其次,培训的费用额,这个很难界定,尤其是将培训费用和违约费用合计在一起,而且这种培训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很难界定。所以,只要你签了,就说明你认可这个费用了,除非你证明这个培训其实很普通很一般,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没有什么影响。第三,这个补充协议双方一旦签了,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如果你现在一定要辞职,你还是应该按程序办,同时多打感情牌,不要和单位硬来。补充一点,第三条中打错了两个字,应该是“运作”而不是“动作”
如果这些资料和技术是你在进入公司以前没有的,而且给了你时间进行学习,也算是培训; 假如你在公司中学到的技术和相关的秘密会对公司的竞争带来影响,那么你的转业是受到限制的,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该公司有竞争的行业; 你现在辞职就是终止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没有这些情形而终止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的~~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特殊的保护,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了相关的限制,也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简而言之:1.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培训是指经由区、市、省级以上组织培训并需要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之类的培训,如果参加培训人员在协议期内离职时需要赔偿相应违约金是合法的。2.赔偿金和罚款是两回事,赔偿金金额是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中规定数额,而罚款是不能超过本人应得工资的20%。3.最关键的是你自己要弄清楚哪些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这要求你自己心中有数,别人给你的意见都不具有实际性(确切的说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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