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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就是和公司有劳动纠纷了,就先报劳动仲裁。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由劳动局来判决。如判决结果,有一方不满意,或双方不满意的情况,那就直接法庭见面,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 2、需要提交申请书,写明你的请求及入职全部经过,提供是单位员工、工作时间、单位违法的证据等。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劳务仲裁是什么

2,劳动仲裁是做什么工作的

是指对劳动人和用工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纠纷,初步解决的的地方,如果不服仲裁可以向人民*起诉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主要是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劳动仲裁是做什么工作的

3,劳务仲裁怎么走程序

1、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 2、需要提交申请书,写明你的请求及入职全部经过,提供是单位员工、工作时间、单位违法的证据等。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先准备材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然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向单位出具仲裁认定书,如果在时限内,用人单位没有提交反驳材料则视为默认。然后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情况出具劳动仲裁意见书(如需进行工伤认定则需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仲裁意见双方进行调节,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就是最后结论,如果双方有异议,可以向更高一级司法机关上诉。终审判决结果就是终极结论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该单位银行账户或有效资产。

劳务仲裁怎么走程序

4,如何劳动仲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邮编、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  (2)单位当事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所附证据名称及证人姓名和住址。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7.集体争议职工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的授权委托书;   8.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9.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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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仲裁的具体含义及操作

  一、 含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  劳动仲裁素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简单讲,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6,应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尽快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你首先应该和某某施工单位合意一起仲裁,然后到当地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即可。 如果某某施工单位不同意仲裁,你可以直接向某某施工单位的注册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你好! 首先要明确你是因公受伤的,所以要去劳动部门的工伤科认定工伤,至于怎么认定那边的工作人会说明的。 其次等工伤认定等级出来,可以在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肯的,那就请劳动部门的仲裁科的仲裁人员出面调解。 最后如果不能达成调解一致的,在进行仲裁。 或者你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的仲裁科去,要求仲裁人员出面调解,因为工伤认定等级出来到裁决书出来起码要4个月的时间。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4.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5.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6. 要提醒你的是,第一,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7、你只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了认定和鉴定的手续,提出合法的赔偿要求,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8、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任何证据都行,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有工伤认定书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先协商,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即可
职工有关工资、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何申请仲裁呢?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
拿上病历,找几个工友证明你是你们单位的工人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带上你劳务合同(如果有就带上),去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先做工伤认定,只要是认定了工伤,基本上单位就要赔,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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