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52条内容及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确切证据包括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06 1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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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确切证据包括哪些
您好!只要是准确、真实、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即可看做确切证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2,合同法52条规定是什么
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故合同法第52条第2款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3人是谁
签订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外的人通常是第三人! 就好象我是那合同的第3人肯定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比如《担保法》30条第一款,“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合同法52条内容
合同法失效前原52条的内容是对合同无效作出的规定,依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5,关于合同法第52条第一项与第二项的立法考量
欺诈、胁迫仅看这两个行为,侵犯的是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而当这两个行为实施之后是有可能为当事人带来其他利益的,因此,给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比如:A收藏一件瓷器留作传家宝,B见之心生喜欢,采欺诈胁迫的方式以市价买来,后发现该瓷器系赝品,此时,A就可以选择不撤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在事实上,第三人不可能获得任何好处,因此无效。
6,合同法案例分析承诺 举例
此情形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交叉要约的效力。 一种观点:交叉要约本身并不成立合同,因为双方都是向对方发出要约,只有当对方正式表示接受时,双方意思表示方达成一致,所以,即使在交叉要约的场合,双方也可以拒绝对方所发出的要约。 另一种观点:双方已经表示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可以推定双方已经作出了承诺。一般认为,从鼓励交易的需要出发,可以认定双方已经达成了合意。当然,交叉要约能够成立合同是以双方意思表示在合同内容上完全一致且意思表示已经到达了对方为前提。 本题中,只就价格、款式达成一致而没有涉及到履行期限、地点等内容,可以认定不符合交叉要约的要件,因此合同未成立。所以大连A公司可以拒绝。 仅供参考,你最好还是问一下老师吧!
7,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Adam是一个未成年人,为了与Ann订婚他预定了一个价值昂贵的价值,当然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结果事后,珠宝商却拒绝交货,理由是Adam是未成年人不具有订约的能力,所以合同无效。 (a)问双方合同成立了没有?Adam能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双方的合同不成立,Adam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的原因是合同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就合同行为而言,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1. 缔约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 按法律规定需要具备相关形式要件的,符合形式要件。而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显然买昂贵的戒指属于大宗交易,超出了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所以合同不成立。1、有法律依据,甲油料厂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有法律依据。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不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本案中未出现这三种情形之一,所以应当继续履行。
8,关于合同法的作业
1.无效合同的条件:合同内容违法(合同法第52条)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例:签订的合同是买卖五金的,结果实际的标的是子弹。 2.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不自由(合同法第54条) (1).欺诈 (2).胁迫 (3).重大误解 例:甲将祖传的一副画出让给乙,交付后,乙将该画送权威部门鉴定,结果是赝品。乙要求退货并返还价款,甲以该画系祖传,并不知真假为由拒绝,则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属于重大误解,因甲没有欺诈的故意) 3.效力待定合同条件:主体不试格 (合同法第47.48.51条)例:14的儿子代老子去房屋中介买卖房子,签订了合同,拿回家,老子认为儿子合同签的好,追认,合同有效,否,无效,对方有1个月的催告权,1个月后老子不应答,视为不追认,1个月的追认期内,对方可以自行终结合同。东财10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1-3东财10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得分:121. 北京a公司与上海b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签宇、盖章后邮寄给b 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 )a. 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 自a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 自a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 自b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满分:4 分 得分:42.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 )。a. 应当退票b. 应当减收票款c. 应当加收票款d. 不应加收票款
9,合同法的案例分析在线等答案跪求高手
1、老李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依据是老李有确切证据证明小刘经营的餐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老李中止履行合同以前,应当及时通知小刘.3 在小刘提供了适当担保时,老李应当恢复履行。4 如果小刘不提供担保,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老李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制药厂的要求基本合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王某未经许可、未履行辞职手续擅自离职,违法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王某及某合资企业应全额承担原单位所花费培训费; 至于原单位的300多万经济损失,和王某离职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庭不会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不过在起诉时可以主张赔偿300多万,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王某的离职而造成原单位的损失,法庭会支持的。1、可撤销合同2、自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主张也即是2008年10月3日起算一年内3、撤销事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4、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1.1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它是当然,绝对,自始的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欺诈一方一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过第三者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实惠公共利益 5.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消灭, (3)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张撤销合同2.(1)老李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依据合同法的内容,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负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用,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 (2)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 (3)在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提供担保后 (4)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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