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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应当遵循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民*执行前的催告。2、向人民*递交强制执行文书。3、人民*受理与形式审查。4、人民*书面审查。5、裁定执行或不予执行。

2,什么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案件。简单地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

3,什么是非诉行政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人民*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4,非诉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非诉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既不向*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申请*采取某种强制措施以实现该行为的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5,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如何解决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的处置: 1、准予执行。 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 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出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暂无履行能力等,人民*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执行。 4、执行终结。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6,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执行中如何理解和适用

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一般是指*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和《行诉法》第66条的规定,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和审查的活动。其审查标准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执行内容? 二、是否有明确的被执行人? 三、行政执法文书是否确已送达当事人?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无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 五、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 六、申请执行人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七、审查申请执行人所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处罚是否公平、适度? 九、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提出申请? 人民*对这种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而非程序性审查,这就要求*不仅要看行政机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具 备,是否具备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这种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而非程序性审查,这就要求*不仅要看行政机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具 备,是否具备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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