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案例,大学生就业合同于口头协议不符合案例分析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16 1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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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就业合同于口头协议不符合案例分析
一,单位必须给企业员工交保险. 二,试用期最多6个月. 三,口头协议和合同不相符合. 四,不能交违约金先
2,有没有谁了解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相关的保护法律
我身边好多朋友刚毕业都没去找工作,去北大青鸟培训过学士后课程, 现在人家毕业直接是IT白领,工作真的不是问题,而且他们都说北大青鸟学校环境不错,学习气氛特别浓厚;课程包括JAVA、.NET、Android、网络营销师,学校的硬件设施很好,可以一边学习一边实际操作,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研究,回家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网上的论坛什么的咨询问题,挺好的。没有特别针对大学生的劳动法。大学生也是成年人,适用劳动法
3,请告诉我有关国家对大学生打工方面的相关法律
如果你满了18岁即完全民事行为力的成年人,那么你的全力和义务则完全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兼职的法律条文来履行,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法律自己下一下,把兼职的法律找出来。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兼职事不过和你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找一些当日付款的兼职工作(如发宣传单,刷盘子,端菜之类),否则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的权利是不受保护的。当然如果你在一些正规的企业和单位,兼职是一个会和你签署劳动合同的,比如移动,联通,肯德基之类。建议还是学业为重,兼职为辅。
4,有没有关于大学实习生实习的法律
参考劳动合同法吧,如果和用人单位签合同,一定要写是试用期,能有效保护你的权益
实习期——与实习单位无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实习协议,如果在实习中发生事故,不能依照“工伤”的规定处理,应按民事伤害来处理。
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因此,企业录用的毕业生可以约定见习期,也可以不约定见习期。
试用期——只适用于新录用的员工。如果使用,就必须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考察的期限,在试用期内七个月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不得以此为由延长试用期。
试工期——由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对于长期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重新上岗时,企业有权规定“试工期”,试工期间享受企业规定的试工待遇,试工不合格的可按企业规定延长试工期。
5,关于大学生打暑假工的法律有哪些
1、使用当地政府提供的格式合同。2、看清楚时间期限。3、违约处置和赔偿问题。4、工资结算时间。尽量保持工资一天一结,因为即使有合同,好吧你起拆吧,即使法院支持你,你也没有那个时间,最后说好的1200元就给1000元吧,这样的情况都有,就怕碰上不要脸的,不是不给你,而是它没钱,你等吧如何找到一份好工作 . 想做什么? 首先问五个问题:我要去哪里?我在哪里?我有什么?我的差距在哪里?我要怎么做? . 以上五个问题涵盖了目标、定位、条件、距离、计划等诸多方面, 只要在以上几个关键点上加以细化和精心设计,把自身因素和社会条件做到最大程度的契合, 对实施过程加以控制,并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知晓趋利避害,使职业生涯规划更具有实际意义。 做好职业定位 定位是自我定位和社会定位的统一, 只有在了解自己和职业的基础上才能够给自己做准确定位。 检视个人特质 (一)欲望(desires)) (做事的能力)在此人生阶段 ,你究竟要什么? (二)能力(ability) 你擅长什么?(一般技术以及特别技术) (三)性格特质(气质、性质) (temperament) (气质、性质)你是什么类型的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最佳表现? (四)资产(assets) (有形与无形)你有什么比别人占优势的地方? 每个人群都需要定位,其目的是保证自己持续地发展。 但是各个群体定位的重点不同:定位重点在于澄清自己有什么。 过高或者过低估价自己,过于看重自己的文凭,或者看重自己的成绩,有的过于低估自己身上的潜质, 所以,既需要认真地分析自己,又需要多了解社会需求,以求定位准确。 在大多数情况下,正确的思路是,做你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做你喜欢做的事 找工作同做其它事情一样, 也有方法和技巧。 很多人找不到工作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做事的能力,而是因为他们在找工作过程中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和一定的技巧。所谓技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⑴.了解自己,包括了解自己的知识、技能、性格、爱好以及身体状况等。找工作之前,你必须先对自己有全面的认识,一定得知道自己能做那方面的工作,不适合做哪方面的工作。找工作不能眼高手低,明明自己没有能力做的工作却偏要做,那结果一定是被拒之门外的。 ⑵.了解你所选择的职业和行业。了解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对从业者素质的要求。可以向亲朋好友中做过相关工作的人了解有关情况,也可以向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其他人请教,他们经验丰富,体会深刻,能给你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他们工作过程中的失败教训,对你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而他们的成功经验又是你可以借鉴的。 ⑶.自我推荐。在了解自己和工作的基础上,就开始求职了。求职就是寻找和得到工作的过程,通常包括获得用人的信息、争取面试、谈话、签约等环节。找工作就像推销商品一样,要让顾客买你的产品,你必须告诉对方,你的商品质量如何的高,价格怎样公道,才能吸引人们来买这种商品。同样,找工作时也要围绕着“我真正有能力做好这份工作,而我提出的要求也是十分合理的”这样一个中心来展开。一定要学会推销自己,这样别人才会认可和录用你
6,大学生就业的案例分析帮忙啊谢谢了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如下: 1、首先关于三方协议。不管三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汪某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已经履行完毕。之后,汪某与单位的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因此,三方协议中关于服务期限、违约金等约定,只适用与三方协议。而三方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对此,三方协议也有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报到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因此应按劳动合同执行。 2、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其余的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均无效。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关于档案。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劳动者的档案。否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当然,《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起实施,而案例发生于2000年,当时的法律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尽管如此,也必须在合同中有约定。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去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你好!不合理,首先公司给出的合同就不合理,按照劳动法规定,学校和公司不得干预学生毕业走向,以及就业,所以,这个三方协议,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应,后期所有的合同就不言而喻了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7,大学生就业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大学生就业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医药类大学生就业指导公益活动”劳动就业法律... 2.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 3.本地确定的其他需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有能力的人到哪里都不愁找不到好工作,相反欠缺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职业规划、良好的求职动机、成熟的求职技巧,可能到哪都会遇到不少困难和挫折,所以给你一些求职过程中的共性建议: 我个人强调不管是学习专业还是寻找工作,都有一个原则,就是热门的东西未必是适合你的东西,待遇好、工作轻松、环境好的岗位未必就是最有利于你发展的岗位,大可不必人家说什么好、拿钱多就往哪里钻,适合自己的发展,能学到东西是第一位的考虑因素!等到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待遇自然会好起来的。没学历可能只是暂时没有了做白领的敲门砖,并不代表就没有前途,学好一门技术,凭本事吃饭,日子过得并不比白领差啊! 以于现在新时代的年轻人而言,找到工作其实并不难的,难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当今的年轻人,往往大多喜欢“钱多、活少、离家近、坐坐办公室”的工作,但其实在现实中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给出的建议是,先找一份更适合自己发展,能累积到很多实践经验的基层工作,有了这些宝贵的经验,再去寻找更理想的工作,或是在原有岗位往更高的岗位发展就不难了,那么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呢? 首先是要了解下自己的综合实力,再次就要密切留意下社会上的岗位需求,总结起来说,就是要回答三个问题: 1、我想做什么?----也就是自己的兴趣爱好,目前自己所了解到的所有职业中,哪些是自己非常乐意去从事的。 2、我能做什么?----这个和前一个问题不同了,喜欢的未必是自己有能力去胜任的,尤其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生而言,一定不能眼高手低,必须客观判断自己目前有哪些技能可以去胜任社会上的具体岗位(比如打字快,一般写作都比较拿手的的女孩子可以先从文秘类、客户服务类的岗位开始一点点发展自己……) 3、市场要什么?----这个是关键中的关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生活水平,所对应的岗位需求是大不一样的,了解社会招聘需求的最佳途径,就是经常翻阅当地主流权威的招聘报纸或是浏览当地比较著名的人才招聘网站,另外千万不要一直待在家里面找工作,多跑跑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的人才现场交流会,也是非常好的选择,除了能了解岗位需求之外,还有在现场与用人单位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对于了解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提升面试、沟通等经验是非常有帮助的! 总之,只要好好回答这三个问题,找出三个答案中的“交集”,前途在何方就马上心知肚明了!当然了,现实和理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复杂多变的职场竞争中,我个人建议大家还是重点把握好“我能做什么?”和“市场要什么?”这两个问题即可,毕竟,想要找到既是自己想做的,又是自己目前就可以胜任的,还是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岗位,对于应届生或是职场经验不多的年轻人而言真的是不太现实的,我们还是要注重在基层岗位上的积累和锻炼,分步分阶段的给自己做个规划,逐步向自己理想的岗位目标去努力去靠近。 关于简历和面试相关问题,我建议你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面试前有没有仔细了解过对应企业的情况,对方的企业文化、主营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跑过去面试,其实对该企业一点也不了解的,就仅仅知道来面试xx岗位,那对方单位肯定不想要这样的人。一点诚意也没有。 2、岗位要求你真正符合的有多少?不少求职者应聘,简历都是“仙女散花”式的乱投一气,很有有人真正去冷静地逐条去分析对方单位的任职要求,打个比方,对方单位写了五条要求,你是不是真的每一条都是符合的呢?如果五条中有四条是绝对胜任的,那还有一条是不是硬条件呢?(比如很多岗位必备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那如果没有的话,哪怕就只有一条不符合,也是浪费时间不会录取的)如果低于四条,那用人单位在有充分选择余地的情况下,是不会考虑你的。 3、你的简历是不是千篇一律的呢?绝大多数的求职者的简历根本就是一个版本走天下,应聘a岗位是这个简历,应聘另外的b岗位也是这个简历,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根据对方单位的的具体情况以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其“量身定制”一份有针对性的简历,只有简历中有针对性地根据每条招聘要求突出自身的优势或是胜任的具体条件,才有可能在面试中让考官感受到你的诚意和用心。 4、其实就是面试时与考官交流的技巧问题了,包括了基本的职场礼仪、个人的言行举止等,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最重要的要提醒大家,回答问题(包括自我介绍)一定要围绕着对方单位的情况(你对招聘企业的了解)、“我觉得自己凭什么可以胜任你这个岗位,我的胜任条件有哪些?……”、自己对招聘单位企业文化和发展方向的认同、自己如果能够从事该工作,有哪些想法和打算等等,最最重要的是不要给对方一种很计较工资待遇的感觉,要让对方感受到你有一种“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识,把自己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紧密相连,同坐一条船,有着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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