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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说台湾跟自己的亲生儿子做爱生了小孩

这是属于乱伦的,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的不管怎样,以后这个出生的小孩就很难生活了

2,我老两口子要想和亲生儿子解处关系

这位知友,"我老两口子要想和亲生儿子解处关系需要怎办?",亲子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和亲生儿子有矛盾,可以通过协商或其它法律途径进行调解,当然也可以对簿公堂,走诉讼程序!

我老两口子要想和亲生儿子解处关系

3,父亲与亲生儿子的关系能解除吗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4,养子女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不是自然血亲关系。对于拟制血亲是否属这里所指的血亲,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学理上也存有争议。但婚姻法禁止血亲之间结婚,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考虑的,是为了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因此,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可以结婚。   但依据我国的*道德和社会风俗,养父母子女之间结婚有违社会*。当事人应该谨慎选择。

5,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我国并未明文禁止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结婚。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定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但是继父母的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关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算拟制血亲。二人只要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从血统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6,亲生母与亲儿生子结婚合法吗

岂止不合法。。。简直就是丧尽*道德。。。。婚姻法明确三代以内不得有直系血缘关系才可结婚。。。明白。。。。告诉你一个故事。。我们这有个地名,叫做马投涧。。。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很久以前,一个农户家有匹母马,生了匹小马驹,等到小马驹该配对的时候,因为农户没有钱找母马来,所以就像让小马驹和自己的母亲配。。小马驹死活不肯,最后农户吧小马驹的眼镜给蒙上了,与母马配对成功,可当农户去掉小马驹的眼罩的时候,小马驹看到了自己的母亲。。。疯了一般的飞跑出去,跳入了一个河涧之中,溺水死掉了。。从此哪里就叫做马投涧了。。。畜生尚且如此。。。人怎么能做出如此没有*之事呢?
口味重
不符合婚姻法,也违背了科学,近亲血缘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大多数畸形、不健康。
不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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