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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纠纷涉及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纠纷涉及的情形有哪些: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继承纠纷涉及的情形有哪些

2,遗产继承纠纷

不知道有遗嘱吗?首先有法定继承、(就是楼上说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遗嘱继承和遗赠。具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四章第二十三条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只有养子和父亲有法定继承权。

3,财产继承纠纷

她能分得全部财产的四分之三。
如果你父母没有离婚,她是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的,你也有权继承一部分。
如果你父亲去世时留有遗产,像她这种情情况还可以分到。对你的财产她无权分得,但是你有赡养她的义务。
你是说你和你母亲分你父亲的财产吗?如果是分你父亲的财产那么她有权分,并且比你得到的要多的多,因为他们是夫妻,你父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是法宝继承人,这个和她有没有在家住没有关系,只是因为她们是夫妻就有权

4,继承权纠纷怎么解决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一)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三)向人民*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5,财产继承纠纷

1、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就简单了,是谁的就是谁的。是你家人的姨和舅当然没权来分。如果是登记外婆的名字,那么姨和舅也有继承权,但我们照顾了老人可以多分。 2、如果没有房屋产权登记证,那么就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但你要把握一点,一开始我们就要主张这两套房子是你家人(你爸妈你)买的,外婆只是过来和我们住。至于姨和舅说是外婆买的,那么他们要举证。如果真有证据当然没话说,没有的话房子就是你们的。所以这点很重要。 3、如果确属外婆所有,如果外婆在生前有留下遗嘱,把房子留给你们。所以外婆现在如果还健在,可以要求她写份遗嘱,以后什么争议也没有。如果不知道怎么写遗嘱可以联系我。
请问这两套房写你的名字还是写你外婆的名字,如果是写你的名字,你外婆去世以后,你的亲戚也不可能争你的财产的
属于你们家的财产。
不能 因为房子是你们自己买的 你们赡养你们外婆只是你们应尽的义务而已

6,关于遗产纠纷

没有时间不好回答。法律是有生效时间的,什么时间发生的事用当时的法律解决。
可以的,你奶奶和你父亲是第一继承人啊,你们可以和你的奶奶均分,如果只有你父亲一个儿子 的话。但有遗嘱的例外:遗嘱要是给你奶奶了,你父亲的一半就由你奶奶继承了。因为你父亲当时只有三岁
不能了 你父亲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来是有权利得到一半遗产的 但是 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道知道其权力被侵犯之日起算。但是 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你爷爷去世到现在应该已经超过20年了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关于你家的具体情况你说的不是很详细。是不是这样:你爷爷奶奶只有你父亲一个孩子?如果是的话,那就是这样了:你爷爷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话,那么其财产要按照法律规定由你奶奶和你父亲2个人继承(想必你爷爷的父母也去世了吧)。你爷爷去世后,所有的家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爷爷和奶奶一人一半。所以你爷爷死后,继承人(你爸爸和你奶奶)只能对你爷爷所拥有的那一半家产继承(因为你奶奶拥有另一半财产的所有权)。所以要分的话,你爸爸跟你奶奶平均分你爷爷生前的财产,也就是你爸爸最终只能分得全部家产的四分之一。你奶奶同样可以分得四分之一,加上她原来就拥有的一半家产,你奶奶就有四分之三。最终结果:你爸爸可以分得全部家产的四分之一,你奶奶拥有其余的四分之三。
时间好像很久了啊,很可能过了诉讼时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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