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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他人代持房产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有法律风险吗

有啊,房子是他人的名字,法律意义上讲房子就是他人的,你没有任何主张。这不止是有风险,而是风险极大。
买房子时用别人的卡刷钱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这样在法律上算是我的房产,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基本上就是谁的。

由他人代持房产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有法律风险吗

2,银行卡可以由别人代办吗

决然不可能。必须办卡本人及二代身份证才能办理开卡业务。
要身份证
可以,你要把你的身份证原件给替你办理的人。
如果是公司统一办理的话可以
可以,带双方身份证,不能办网银
不行,要本人去,我才在建行办卡

3,没有委托书的合同由他人代签合同有效吗

代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特点是什么:受权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受权法,合同法其它含义:代理无委托受权书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合同无效
没有委托书,他的代签行为你可以不认可,对你不产生效力。你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对方给付补偿。详细转自

4,白居易有诗曰人生莫作妇女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句诗是嘛意

这句话的意思是: 人来到世上千万不要做女人,她的一生完全是由别人支配。 白居易以敏锐的目光看到尖锐突出的妇女问题。他十分关注在君权、神权、夫权三大压力下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妇女,在很多作品里反映当时妇女的生活。“人生莫作妇女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样无可奈何的感叹,即是对当时生活在君权、神权、夫权三大压力下广大妇女的不幸遭遇的呼喊。虽然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白居易不可能做出妇女解放运动的设想,但诗人有这样的心声,呼吁,也算是难能可贵的了
做人难,做女人更难,一生都被别人支配着
人生出来不能是女儿身,那样的话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会取决于他人
表面含义:写一位被丈夫冷落的妇女,感慨人来到世上千万不要做女人,她的一生完全是由别人支配。 实际含义写臣子的命运掌握在帝王手里,臣子地位变化非常快,完全取决与君主的好恶。
人来到世界上千万不要做女人,因为女人的一生完全是别人支配的。
生下来别是女儿身,因为女人一辈子的命运都是由别人操纵的

5,申请贷款可以交由他人代办吗

理论来说贷款交给他人办理是不能的,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解决借款人没时间办理贷款这个问题。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若能顺利贷款,借钱方只需要去两趟贷款机构就能了,这也有效的节省了借款人的时间。那是哪两次需要亲自去呢?第一次是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贷款申请。待贷款审批经过时,借钱方再第二次去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并等待放款就能了。这两次需要去的原因是要借钱方本人签字确认,所以这两次是需要本人在场的。  签字不能代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贷款合同和贷款申请书等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需要借钱方本人还款,若没按时还款,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所以,申请贷款是可以交由他们代办,但签字的必要过程一定要本人办理,本人一经签字,贷款合同在法律上才能正式生效。
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的,但在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时,还需有关委托手续,委托人及代理人应戴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且委托人还需带齐有关房产证明、户口本等,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权人的话,还需有关人员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在办理完委托公证后,代理人就可持有关委托证明和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即可。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对房产抵押贷款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借贷人也可登录易贷网首页,选择你所在的地区,选择适合你的贷款机构快速办理贷款。

6,由他人代办迁移户口可以吗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户主办理迁户口,具体的手续和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3、再去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迁移户口可以委托户主办理,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结婚证、婚育证明(婚迁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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