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民法典,劳务合同是在我国那部法律里面有说明的呢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4 03: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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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合同是在我国那部法律里面有说明的呢
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的合同劳务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务输出单位签的合同《 合同法》是一般法,《劳动合同法》是特殊法。特别法适用上由于一般法,就是你具体的问题一般是先找《劳动合同法》。特别法里没有规定的, 适用一般法,就是找不到具体规定就再找《合同法》。最一般的是《民法通则》。另外涉及仲裁的,还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涉讼的适用《民事诉讼法》。
2,劳务合同很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调整,属于人民法院调整的范围,即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发生纠纷后,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对于两种情况,我认为最好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没有任何福利,而劳动合同则有福利。而且我认为,要看你们的具体工作性质,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是固定工作而且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及管理,每月有固定工资等,就属于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签订劳务合同,其实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事实。如果有选择的话,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毕竟这种合同能够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权益。劳务是单位的劳动力本地和境外输出,在劳动合同的范畴以内的
3,劳务合同1年未签订需要支付2倍工资吗
当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你只需要准备证据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就可以了。你所讲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劳动合同,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这主要是基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规范来调整。参考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民法是怎么解释劳务合同周末加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劳务合同是否是合同
必须是的,而且在合同文本里,他是很重要的一个项目,法院很重视。是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是合同,但是只能证明存在劳务关系,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因为不是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法
首先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是工资单、工资卡、工作服、工作帽等,如果证明了有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无过错辞退,那么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给予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是过错辞退,则要按照无过错辞退的两倍给予经济赔偿,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补偿问题,最好是在当地找一个专业人士如律师咨询一下
很难说,得看你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有签定合同,在法律上还有依据,如果你持有公司发工资的工资条或者公司02年开始到辞退你为止 的发放薪金待遇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举证的证据从劳动法上看,国有企业内退人员是与其内退的国有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在私企打工,其实严格来说应该与私企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的也应该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了双重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范畴,受民法调整。关于补偿之类的,也就不受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调整。这种情况,打工的内退人员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初在合同的细节上与用人企业约定好补偿之类的条款,以维护自身权益。
7,什么是劳务合同
从最广义的角度讲,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可以定义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体现的是劳务关系。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管理范畴。最通俗的说法:如果都是提供与接受劳动力的合同,那么劳务合同是单位和单位之间签定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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