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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书

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若单位非要你提供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才能离职,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补偿金做为代价。(但前提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就可以无所顾及的走人了)

劳动合同书

2,医院劳动合同范本

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权利义务(工资福利等)、合同期限、违约处理等
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协议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甲乙双方经坦诚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本协议。1.双方协商体检项目和体检总金额如下(见附表): 2.甲方负责组织本方人员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乙方体检;3.甲方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体检开始15个工作日内体检完毕,过期作废,此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负责保质保量完成体检工作,因乙方工作疏忽造……

医院劳动合同范本

3,劳动合同电子版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数据电子版的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则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电子版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纸质形式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电子版具有法律效力吗

4,关于新劳动合同书

1.劳动合同书必须是向劳动局购买的正式文本,在与员工签订后要拿到劳动局盖章备案的,劳动局不可能给你盖好章的空白合同。2.劳动合同鉴证在各个区、县劳动保障局都可以办理。 各地的鉴定程序不一样,大致办事程序如下,具体请电询当地劳动保障局: (1)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市劳动保障局); (2)劳动合同书(市劳动保障局)。 (3)鉴定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办事结果:发给企业鉴定后的合同书。
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若单位非要你提供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才能离职,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补偿金做为代价。(但前提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就可以无所顾及的走人了)

5,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电子版的劳动合同需满足“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三个要求,才是合法有效的。一般而言,与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合作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都是合法合规的。法大大电子合同同时做到了以下三点:① 权威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② 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③ 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所以与法大大合作签署的电子版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p>网友疑问:<br><br> 湖州某公司通过互联网聘请我为推销员。前不久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我们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但我心里总不踏实,不知道电子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br><br>律师解答:<br><br>  《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br><br>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数据电子版的一般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理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简而言之,只要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p> <p>&nbsp;</p> <p>来源:湖州人才网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hzgz.cc%2farticle%2farticle-newsid-124.html" target="_blank">http://www.hzgz.cc/article/article-newsid-124.html</a></p>
你好,具有法律效力的,谢谢,望采纳!
劳动法中规定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法中明确说明,书面劳动合同中包括电子数据形式,网签等形式。电子劳动合同可以大大降低管理部门、用人单位、被雇佣者的成本。是未来的趋势。

6,现在的劳动合同怎么开始用电子签署了

电子合同顺应时代发展,方便快捷环保,易于保存、检索,优于传统方法电子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首先,从法律规定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包含多种可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非仅限纸质形式一种。鉴于劳动合同法本身并未对“书面形式”提出特殊的要求,故仍适用合同法对书面形式的规定。因此,无论是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形式、抑或是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均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发生仲裁会被认定有效吗?在司法实践层面,近年来支持以包括电子合同形式在内的其他书面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案例愈发常见,基本已形成了司法惯例。在使用众签电子合同服务的客户中,也有因劳动合同纠纷进入司法流程的案例,且最终人民法院认可了众签客户与其员工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已被法院认可为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条关于数据电文中有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如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HR操作中的特别注意事项要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体现协商一致同意电子合同的证据,企业可以在电子合同文本里注明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采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形式之类的表述。选择规范的第三方平台,目前做电子签业务的平台非常多,HR可以多考察一些供应商后慎重选择。要确保签字的真实性。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签字时进行视频录制等形式,同时保存好相关材料。做好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的材料备份,避免因平台问题而带来的数据丢失的风险。
电子合同比纸质合同更加有优势。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本质区别是签署方式的不同,下图是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的区别对比:
因为,采用电子劳动合同,既方便快捷,还能助力环保。对于传统的纸质劳动合同,过去一般都是HR去完成劳动合同的排版、打印、核对,然后交给不同的准员工签署、收集、统计。不仅工作效率较低,甚至还会产生人员代签、私刻公章等风险。据统计,2015年到2019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7%。但在传统观念中,许多企业认为劳动关系判定只承认纸质合同。e签宝拥有合规可靠的技术,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合法合规的四大要素"真实意愿,真实身份,原文未改,签名未改",并拥有公安部、国密局、公信部等部门最齐全的的资质认可,成熟对接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等多个权威机构,用最高标准的合规性将用户风险降到最低。
<p>网友疑问:<br><br> 湖州某公司通过互联网聘请我为推销员。前不久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我们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但我心里总不踏实,不知道电子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br><br>律师解答:<br><br>  《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br><br>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数据电子版的一般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理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简而言之,只要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p> <p>&nbsp;</p> <p>来源:湖州人才网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hzgz.cc%2farticle%2farticle-newsid-124.html" target="_blank">http://www.hzgz.cc/article/article-newsid-124.html</a></p>

7,求劳动合同范本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满意请采纳,不满意请追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五十四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赔偿,并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以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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