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百度交通事故被撞者医疗费谁先垫付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5-04-08 1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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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交通事故被撞者医疗费谁先垫付

2,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我父亲驾驶农用手扶车被大挂车挂伤肇事车
自己先垫付,如果没有 条件,可以到对方交强险承保公司要求先垫付医疗费1万元,前提是对方有责任。如果还不够,可以到交警队申请交通事故道路救援基金。或者就已经产生的费用想*诉讼,告对方驾驶员,车主和对方保险公司。
3,交通事故受伤后该谁先付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出了交通事故伤者住院钱由谁垫付
一般是按责任来垫付医疗费,但如果对方车主不垫付的话,只能伤者自己先垫付,以后再一次性算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5,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由谁先承担
朋友,你所提及的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来述说,分别论述如下: 一是,按照事故中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来进行承担医疗费用的垫付; 二是,根据事故双方的经济能力来进行主动,或者是被动对费用的垫付; 三是,按照事故发生时,或者是发生后伤者的伤情危重状况来进行垫付。 总之,在大多数的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都是发生的车伤人事故,首先考虑的是救人为先;如是车伤人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由车方先行垫付医疗费,后续费用的垫付根据车方的经济状况来决定。实际上,你所提出来这一问题的初衷可能是遇上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医疗费无人垫付,想让权威人士作一个明确的答复。据我所知,在现今的实践中,真还没有一个现成的模式来讲医疗费规定由哪一方来垫付。但前提是应该让受害者得到及时良好的治疗为前提,不应该产生因费用的短缺而危及生命和健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6,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应该谁垫付医药费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住院期间,应该由肇事者垫付医药费。不过,大多数肇事者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垫付,因为车辆有保险,想由受害人向*起诉,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或者先赔偿,肇事者赔偿剩余的损失。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关于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两种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1、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做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如血液检测、车速检测等,并在最后一份检测报告出来后3日内作出最终的事故责任划分。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一般自理徒药费,出院后*解决。如有困难可协商对方垫付,对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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