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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诊所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怎么签定

按通常的劳动合同签定

诊所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怎么签定

2,我想问下我刚毕业到一个医院上班请问我和医院签合同医院最大能让

法律未规定时间限制。
这应该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没有任何问题,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我想问下我刚毕业到一个医院上班请问我和医院签合同医院最大能让

3,医院规培与劳动合同问题

你现在有没有医院的?如果有,而规培是在另一大医院,那么原医院要求你签的话一般得签,不然不签的话,规培期间的费用可能就得自己出了。如果是那大医院要签,就没道理了,因为你有单位了,这个可以不签的,当然如果大医院愿意录用你,你从原单位辞职,倒是可以啊

医院规培与劳动合同问题

4,和医院签订合同的事

去劳动保障部门问一下吧 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事情很多,运气好就和你签约了,不好你就下岗了。。。
我建议自己的权力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你认为工作不好找,就在这家医院将就,到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啊!建议你找工作的时候,问清楚自己的待遇,现在已经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了,一般公司都回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的,就视为无期限劳动合同。

5,对于事业单位例如医院那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就是个合同工那样的

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你说的在于要把合同内容认真审读,各自的情况不一样。即便是“长期工”现在也叫做“无固定年限”的合同工,当你工作达到一定的年限后,譬如5年,你就可以获得“无固定年限”的合同,你签字后,就成为长期工了。至于奖金,长期工合同工与是否有奖金无关,都可能会有,也都可能没有,这样看企业(事业)单位的效益,这一内容在合同中应该反映,你看一下合同在签字。或者请院方作必要的解释。

6,如果和医院签订5年合同1年后考上研究生要辞职违约么

如果合同内有该条款,且你签署了合同,就标志着你认可了该条款,就属于你违约。你认为该条款不合理在签署合同时就应该提出异议协商解决,到现在出现了条款中违反的情况你认为不合理再提出法律是不予支持的。(这样的条款属于法律允许的,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条款,所以有效) 如果合同中没有,仅是医院内部的管理规则且在签署合同时没有告知你,就不存在你违约,你可以提前30天递交辞呈,按合同条款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规定了解除赔偿条款按条款进行,如果没有到3天期你直接找主管走人)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就是法律规定再个人和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对单位进行赔偿的,如果有你就得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7,医院上班 签合同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如果能够提供你到这家医院工作后,每月的工资条,就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上告、举报了。 你的有利武器有两样:一,用工单位在录用你一个月后必须给你办理劳动保险,所谓劳动合同,其意义在此;二,医院有可能虚报用工人数,这和税务也有关哦!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于你还没签合同所以这个工资应该比照用人单位相同岗位的工资水平确定。试用期可以约定,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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