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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中押金的司法解释是什

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合同法中押金的司法解释是什

2,合同保证金

要看你的保证金的性质而定。在程序上,你的合同保证金是属于“订金”,还是“定金”?是“定金”性质的,就不能拿回来,反之就可以拿回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这样处理的,而是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的,也就是说,你可以找到市场一方,将你的困难说明,请对方给予谅解,你也可以让点步,适当给对方一点补偿,如果对方比较好讲话,1000元全部拿回也是有可能的。
我来回答:1. 合同保证金,不是违约金,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合同向对方并没有权力没收你的合同保证金的;2.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 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或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至于赔偿损失,一是看设定的违约金,二是看损失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希望可以帮到你。

合同保证金

3,销售合同中质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建议:1、明确质保金比例;2、明确质保金付款时间;3、明确质保金付款条件;4、加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条款。质保期满,如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的,买方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N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万元)。“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销售合同中质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4,什么是合同的保证金违约怎么处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解释一下:您所说的保证金目的是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属于合同法中所说的定金(注:非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您在以后签订后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定金为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 至于赔偿责任,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约定优先于法定。即如果双方有对赔偿责任的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从法定。赔偿的认定遵从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来讲,对于违约,过错大的一方承担较大责任,过错小的一方承担较小责任。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对违约事实的影响,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是违约的全部原因,对方可不予给您赔偿,如果不可抗力因素不足以构成全部的违约事由,那要根据对方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过错来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俗一点讲,就是天灾人祸、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类的事情。

5,什么是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退还吗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 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认为协商解决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即可节省双方的诉讼成本,又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问题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就知道这些情况还是在合同签订以后,若是之前,那么合同成立生效,没法要求退还保证金;若是在签订之后知道,则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 根据合同法解释【2000】44号第118条关于“当事人交付保证金 押金或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首先确定它是否是定金,二是被排除在定金范围之外的保证金,乃需予已类型化,确定每种类型的效力! 关键是看它是不是定金! 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从中看以看出,你们所签订的合同中的不是定金! 但保证金有7种 1 备用金类型保证金 2 预付款类型保证金 3 租赁保证金 4装修保证金 5 定金类型保证金 6 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 7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 我们可以应用排除法 1(因为当事的义务是付款,而你的义务是交货)2(因为预付款是不用退得,可以与货款抵消)3 4 7(合同另一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我们的重点就放在了6 与5上,保有返还请求权的定金,它要求再合同中明确注明对方有返还保证金的条款,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根据你所说,你所签的合同就不是属于第6种了。 即我们得出结论 你的保证金是定金类型了(根据当事人的意思和合同条款的联系性,有的保证金应被认定为定金)合同中说保证金会随进货返还,即它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说保证金会随不进货而不返还! 所以你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同法保证金什么是合同中的保证

合同保证金是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三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合同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具体来说,保证金的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为总金额的5%-10%。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担保...

7,如何签订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书甲方(建筑施工企业或总承包企业): 乙方(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丙方(行政部门):吉林省建设厅、建筑质量监督机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表现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甲方位于 的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的存储、管理、提取、退款、销户等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一)同意于 年 月 日之前在乙方开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专户;同意由建设单位 按照规定按工程价款预算总额的比例,一次性存入人民币 万元进该账户。该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甲方工程缺陷所承担的责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支取或挪用。(二)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发生缺陷责任情况,未按照建设行政部门规定时限改正,同意主动持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及已签章的付款凭证至乙方,将相应的金额用于支付维修费用。二、乙方承诺:(一)做好甲方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监管工作,不得擅自挪用或借用。(二)甲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向甲方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单》。(三)未收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或其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通知单》,不得办理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提取、销户等手续。保证金提取手续齐备的,应按照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通知要求,依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通知单》及甲方提供的已签章的付款凭证及时从保证金专户中划拨相应资金到核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内。(四)按月向丙方通报保证金账户资金状况。三、丙方承诺:(一)监督甲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立保证金专户。(二)甲方已发生工程缺陷并符合保证金提取条件的,应出具《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通知乙方划拨相应资金用于支付维修缺陷资金。(三)严格审查甲方提出的保证金销户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加具意见。 以上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并遵守以下约定: 1、实行租赁经营,租赁期限为叁年。 2、乙方必须自主经营,第一年之内不得转租。 3、经营商铺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经营商户商铺内使用的水电费用以及公共分摊水电和中央空调使用费用等。) 4合作意向金:乙方必须在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交付合作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一万元,此款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转为合同保证金。 5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五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物业租赁合同》,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没有如期签订合同,乙方所交的合作意向金甲方将不予退还,商铺位置不予保留。以上的信息就是当时签订协议书的部分内容,请问在商铺的具体价格位置大小等信息还没确定的情况下,所交的协议保证金在乙方对商铺的价格或者其它因素不想租赁的时候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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