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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接损失属于法律所要求赔偿之列

一般来说 在侵权损害赔偿中 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间接损失赔偿请求的 这在台湾曾经有过案例 参见《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卷
你说呢...

间接损失属于法律所要求赔偿之列

2,侵权责任法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

1、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或依约可获得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不是对该财物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对该财物的所有者利用该财物在经营中应创造出但因遭受损害而未创造出的这种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纯利润等。 2、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例如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入的工资等。

侵权责任法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

3,营运车辆受损间接损失赔偿

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机动车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问题,即属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重大损失。本案原告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经价格认证部门评定后,数额确定,证据确实充分,受害人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当给予赔偿。故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原告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营运车辆受损间接损失赔偿

4,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车辆停止运营之间的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者予以赔偿,赔偿应当由车辆所有人与车辆驾驶人共同承担,对于驾驶人死亡的,应当由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案件只赔偿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和直接财产损失。对于你提到的经营损失,它主要是指间接财产损失,法律并不支持。只有经济合同中才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即得利益。既然责任方已经死亡,其家人在此情况下也难得到赔偿,是人生最大不幸,车主方只有财产损失,不如看开些。:)
1、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赔偿的是直接损失。 2、如你方是机动车辆的话,虽然你方是无责任,但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些费用由你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如没有投保“交强险”,你得为上述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5,财产损害赔偿的间接损失怎么算

我国现行合同法并没有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概念,它是我国学术著作和司法实践上经常见到的提法。间接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损失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受害人因此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就是对间接损失予以赔偿的规则。由于财产损害造成间接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应根据您因损害而减少的未来可得利益进行计算并举证。
您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具体的赔偿应该视您的损失以及举证的力度而定。

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否就间接损失提起赔偿请求请注明法律

你说的误工费 医疗费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法条是上是没有的,法条要求精简,哪有闲工夫来规定这么具体啊 但是误工费 陪护费 医疗费 等费用是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些费用是直接的物质损失。楼主用了“间接损失提起赔偿请求?”说明你误解什么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了,难道只有被揍伤才是直接损失么,医护被揍伤的费用就不是直接损失了啊 间接损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揍得你神志不清,路人张三见状顺势骗了你手机,手机被骗是间接损失,不是请求范围。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司法考试的原题: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要求有法律依据?(ABCD全选)A甲因住院支付的费用。B甲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C甲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D甲医治精神恍惚支付的费用。 最后一个选项你别看了 面得被误导。 反正你的误工 医疗 陪护费用肯定可以提起赔偿请求的,但是你的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内心难过,哀伤等精神损失不能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的程序一般是先到你要起诉的或是被起诉人的管辖区的地级人民法院里案 法院受理后 你要写诉状 交纳诉讼费用 法院给你个举证通知单 你要负责举证 在此期间法院要向被起诉人发开庭通知单 开庭传票 和庭前交换证据通知单 接下来是开庭审理(一般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开庭期间双方要确认对方身份进行举证 答辩 然后休庭进行庭议 双方等待宣判 最后是判决书的下达 判决下达当事人入有不服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可以提起上诉 基本就是这个样子
附带民事诉讼中都包含了!不用法律依据。律师就代理了,你直接把你的要求告诉律师就别管了,简单!
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犯罪分子作案时破坏的门窗、车辆、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这种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此外还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例如,因伤残减少的劳动收入、今后继续医疗的费用、被毁坏的丰收在望的庄稼等,这种损失又称消极损失。但是,被害人应当获得赔偿的损失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比如超产奖、发明奖、加班费等。至于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则不应由被告人承担。此外,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也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求助赔偿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有何法律依据依据

一、怎么要求赔偿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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