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开发商合同面积11675实际面积1109面积误差绝对比值大于3

可以,根据限行的规定,误差比不超过3%的部分需要开发公司根据合同中的销售单价乘以这部分的面积算出来的总金额退还于你,超过3%的部分开发商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的销售单价的两倍乘以这部分的面积算出的总金额退还给你,你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超过3%部分双倍金额是可以的,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
看合同约定,有的约定与3%无关
那你买房的时候是按什么面积付的钱?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开发商合同面积11675实际面积1109面积误差绝对比值大于3

2,购房合同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超出约定的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购房合同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3,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差异的处理国家规定超过百分之3买受人有

你好: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则是有约从约,无约从法。约定不违法只能按照约定处理。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差异的处理国家规定超过百分之3买受人有

4,房子面积超过百分之三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房子面积超过百分之三规定:1、购房者可以选择终止合约,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房子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超过百分之三部分开发商承担相应房款,不超过部分,按照房价计算房款以后购房者补交给开发商。3、实际面积约定面积,小于百分之三部分开发商按照约定价格将房款返还给购房者,超过百分之三部分,开发商按照约定价格双倍返还给购房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5,合同要在什么条件下才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但也有两种特殊的情况。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一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给予法律保护。
有效的前提下都得到保护
只要是合法的、有效的合同都受法律保护。 包括一下几方面: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可能。
总的一句话,合法的条件下,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
首先应该是合法的 才行 其次双方应该都认可
1,合同签定是双方要平等,自愿,公平. 2,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 3,形式合法,如果法律规定固定格式合同,就不能违反规定.

6,建房实际面积超出合同多少面积是违规

一般来讲误差在3%以内的属于正常误差范围,超过这个范围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不退房的一般按照原价购。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好!可以拒绝支付,2003年最高法根据商品房和拆迁产权更换的房子,对建筑面积有一个规定,也就是说房子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约定的3%,超过的3%按照合同约定时的价格补齐房款,超出的3%的份额,由开发商自己负责,产权归买房人所有。你可以在百度中输入 法释 2003 7号 进行搜索,仔细查询相关的内容。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可以拒绝支付,2003年最高法根据商品房和拆迁产权更换的房子,对建筑面积有一个规定,也就是说房子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约定的3%,超过的3%按照合同约定时的价格补齐房款,超出的3%的份额,由开发商自己负责,产权归买房人所有。你可以在百度中输入 法释 2003 7号 进行搜索,仔细查询相关的内容。

7,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要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是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 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 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资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 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惟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过,介绍信的基本功能是证明一种关系,起一定的介绍和证明作用,是人们交往的媒介,并不完全具备代理证书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容易为他人利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

文章TAG:合同面积超多少受法律保护合同  面积  多少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