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请教关于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一、依你所述,很难认定单位是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工资应当按月发放,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哪一天,只要是按月发放即可。单位可以在一个月的任何日期发放,如可以每月的1号,也可以是25号。当然,一个单位通常发放工资的日期是相对固定,但不固定并不违法。你说的推迟2、3天,在法律上,很难认定为拖欠工资。  二、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予补偿;  三、拖欠较普遍,不易得到法庭支持,如不及时又不足额的,可以要求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没问题。  2、不足一年的,超过6个月算一年,这个也没问题;  3、不足一年的,且不满6个月,能否算半年,这在全国并不统一,比如上海市就不算的。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不仅仅只是基本工资,而是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及其它津贴。

请教关于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单位欠薪劳动者可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3,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拖欠工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4,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的,是有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但是可能有的用人单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内容如下: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拓展资料: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企业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

5,单位拖欠我的工资我想辞职怎么处理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厂里拖欠工资我要和它解除合同应怎么写

按规定是不允许扣的,如厂里一定要扣,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另外可以多拿二个月工资这二个月工资是没有签合同的钱哟。
厂里拖欠工资,员工要和它解除合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具体可以这样写:鉴于厂方拖欠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特此通知厂方,从明天起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厂方依法结算未结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厂方一周内未支付以上款项,本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厂方将有以下风险;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科部门申诉,一般情况下都能处理了,解除劳动合同你提交辞职批准了就算 解除了 好像还要在个什么文件上签字。。。我忘了

7,公司拖欠工资并在员工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按哪些条款可以去

按下面去收集证据以《劳动法》里面单位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要求从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 其中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可以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之一。 1、你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1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07年7月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后来也没继续签什么合同……”也就是说你和该公司的合同有效期间是2007年7月--2008年7月。为什么你还说:“我们都是在合同期内。”呢?那么2008年7月--2009年12月底你们等于是无合同工了。没有续约的情况下属于 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其实是很难的到法律的保护的,一定要有具体的证据证明。 我想请你注意: 2008年7月--2009年12月底你是没有合同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而拖欠的工资又在该区间内。即使依据劳动法在具体实施上你们的权利也很难得到保护。 您现在要做的是尽可能的收集你与该公司间确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的具体证据。例如:你的上下班登记记录,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人证。等。最好是先和该公司交涉,争取要回工资。假如是走仲裁途径的话,就一定要有证据,我们先不说补偿问题,假如工资要的回来,这就说明是公司的过错,再要补偿金自然就简单多了。 目前最好赶快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一般在情况属实的的情况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公司也不会因为这点工资而丢了面子和被罚款。
1、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3、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严重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双倍补偿金: 4、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然后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赔偿年限,证据一般就是发工资的证明,员工证明,或者社会福利金缴纳证明,完税证明等,如果你真的搞不到,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到公司里去吵,同时录音,只要能证明你工作过就可以了

文章TAG: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  拖欠  工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