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买卖合同的案例,没有签订买卖合同 对方要求退货但是没把货物发到指定地方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6 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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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买卖合同 对方要求退货但是没把货物发到指定地方
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是达成口头协议,对方要求退货但没把货物发到指定地方,还让物流等通知放货,让你先打款,如果你不同意,也从来也没有答应对方,对方起诉你,你不怕。对方不会胜诉的。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但是,你要是口头答应了对方,对方有录音,你可能败诉,口头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案例思考你认为AB两厂的买卖行为有合同吗
双方都记载了数量和价格,既无签订书面合同,那么我认为A.B是无买卖合同,只有交易记录,法院是讲证据的,B欠A多少货款要有依据,赔偿的经济损失法院是定不下来的。

3,交易没有签合同对面公司迟迟不给钱我该怎么办向法院起诉又该
这是多么低级的错误,没有签订合同就发货,而且还开了发票,相当于钱人家已经给了你,但是你不要灰心,去法院起诉,让他出示转转凭证!不过根据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估计你占不了上风,还是积极催款为佳!三千多块起诉不值当 放弃吧 而且就算你起诉也不一定能赢 就算赢了也不知道多久 就算几个月后你赢了也拿不到原来的钱 所以还是别费时费力吧
4,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货款纠纷案在诉讼中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吗
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货款纠纷案,在诉讼中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分析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限定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但是并没有限制被告提出抗辩的时间,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归属于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如债务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张时效问题的抗辩,时效是否超过法院不予审查,债务人的其他抗辩又不成立,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败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5,买方已付定金但没签协议卖方不卖了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持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无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等行为,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虽然定金已付,但由于没签协议,对方不卖的话还是协商退回定金吧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虽然定金已付,但由于没签协议,对方不卖的话还是协商退回定金吧
6,买房交了钱没签合同怎么办 悬赏分10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1
首先您有有效的公证人能证明吗?如果没有是在中介买的吗?现在很多小房屋中介由于公司体系不完善,不规范,做一些昧良心的事,您就赶紧去其公司签有效合同。如果是一手房房开商那就还好一点,不过也不避免有一些不法商贩,所以还是那句,尽快找其公司签有效合同!如两者都没结果,那就快报警,看一下之前是否有此类的案件。在此提醒大家,不要给别人犯错的机会!买房时找口碑较好的大公司,您自己更要紧记人何金钱交易前,不论你如何信任对方都应先签署有效合同,再付款!愿发贴者顺利地把合同签了。没有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话没有指定房屋地址,没有单价(每平方多少钱),没有房款总价,没有有谁来负担各项买卖产生的税费,付款方式,过户时间,这些都没有确定的话买房比较被动,应该写一份买卖合同来约束买卖双方的各项利益。
7,购二手房因卖方违约未签订正式合同中原地产将我起诉法院一审
上诉吧.其实你的理由已说的很充足了.说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建议你来向卖房人追偿,让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居间费用.不知你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的条款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具体内容.看能否让卖房人履行合同.嗯 市场价是3%可以打折 不过你可以跟帮你谈业务的那个中介私交,你给他红包他给你少报中介费用 他赚外快你也可以省一些。现在很多大公司都是这样的,小公司就不行了,一共就那么就个人。1.如果你和卖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法院的判决我认为于法有据。2.建议向卖方追偿。按你的情节来看,你只能向卖方追讨赔偿是因为卖方的原因令合约无法进行而对你的赔偿因现在的情况并不合理。但要看你当初的赔偿金额,如果赔偿金额除了够你支付佣金外还有部分剩余,我意见就算了,因你只能提供更多证据证明中介公司是在卖方违约后并在指定时间内没有作为才可有机会如果没有规定时间你就不能说他没作为。你最大的麻烦是私自和卖方签定了解约,而不是由中介公司帮你解约的,你就等于承认中介公司是有帮你达成买卖的,但是你们双方是没经中介方解约就等于不关中介的事了,你依然要给中介佣金。
8,首付款已交但没签合同由于购房政策的突然改变已无力购房要求退
我去年夏天刚买房,这个我懂,签合同前要把首付款全都交齐,最低为总房价的30%!定金只是你和销售商的合约,首付款没付他是不会让你签合同的!交完首付款后,销售商会把你的材料交到银行,你只要把相关材料准备好再去银行签字的可以了,很简单的,他们会告诉你该准备什么材料该怎么做,完全不用担心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你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找出一些问题的来提出要补充协议,或是改合同,这时候开发商不能接受,这样就能退了。
9,关于二手房买卖卖家已经接受了卖房定金2万元但是未签订协议
定金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2613061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根据以上规定:第一,口头约定也可以视同签定协议,并收取了定(订)金,事实成立;第二,如果是定金,中介说的说法是对的。行规确实是这样,反悔就得双倍赔付的,如果是买家反悔不想买了的话,这两万元订金可以不用退还的定金是必须双倍返还的,卖家应该返还4万,订金可以只退回就行,这个去了法院也是个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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