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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搬到外省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给予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作地点的话,就要补偿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份开始,每做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补偿标准是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如果没有约定工作地点,那公司搬迁你不去的话,公司是可以不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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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异地搬迁具体赔偿金额为多少

你好!如果是搬迁的话,公司应该会和你进行协商,可以考虑带你带去搬迁公司上班,或者赔偿按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来算吧!
学校没有办理养老统筹违法有责任,但是如果因异地搬迁你不想去的话,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没有补偿,属于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异地搬迁具体赔偿金额为多少

3,公司跨省搬迁应该怎们赔偿

收集公司搬迁的证据,或者去劳动局投诉备案一下,如果公司真的要搬迁了,你方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1个分支,法律主体是1个,按《劳动合同法》在总公司的工作时间也应1起计算在内;除非总公司与你消除合同的时候已对经济补偿金作了赔偿;2、你总公司合同时间估计写错了,不好回答;3、《劳动法》规定公司应提早1个月告知员工,但未有不告知员工后需要赔偿,或赔偿多少的法律强迫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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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搬到外地赔偿问题

1、不主动续约,可以得到工龄补偿,1年补偿1个月。2、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面自然应该有你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果你打算在当地继续找工作,可以不管它,新单位用这个解除证明可以到社保中心给你办理增员续交你的社保。3、这个一般是协商,主要是自己解决,原因是你合同到期新签单位,地址变化,你同意到新地址主要是你自己支出有关费用,道理就是外地人到当地找工作一样,一般没有当地单位给路费之说。4、续签合同两地待遇不同,如果昆山更低,你可以拒签合同的,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如果你签了合同就不存在补齐的问题了。
木有

5,公司搬迁到别的省员工赔偿标准答案

公司搬迁地址,是不会注销的。所以,公司还会在。对于分批搬迁,员工如果同意搬过去,估计是没有赔偿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关系还在,公司并没有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对于搬迁的问题,重点在于,你是否愿意到东莞去上班,这个公司要征求你的意见,如果你不同意,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你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公司的工龄,每年抵一个月工资),如果你同意了,双方关系没解除,依法来说,公司是不用给补偿金的。所以,我觉得公司让你们过去安顿好,再统一赔偿,可能只是作为让你们过去的一个引诱而已。
按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给予不愿意随迁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公司搬迁到外地怎样赔偿员工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愿意到新地址工作的,订立变更劳动合同书,到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到新地址通知的,无需赔偿,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按工作年限给员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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