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货物运输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1 0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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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运输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1. 属于劳务的合同2. 属于双务有偿合同3. 大多数属于诺成合同4. 大多数是格式合同5. 承运人拥有留置的权利6. 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1. 属于劳务的合同2. 属于双务有偿合同3. 大多数属于诺成合同4. 大多数是格式合同5. 承运人拥有留置的权利6. 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2,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船舶进行 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施工船舶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总吨位 ,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第四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 。 (二)、乙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施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运费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暂定合同价 万元。 (二)、 运费按 元/ 计算,每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运费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船机设备费、卸料费、油料费、人工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除外)等一切费用包干。 (三)、运费按月结算,根据 统计,经甲方确认后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 支付,每年年底时再支付 ,余款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 (四)、本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七条、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甲方负责乙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乙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乙方船本身或操作原因,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 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乙方必须出示运输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乙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乙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交甲方保存备案。 (六)、乙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乙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乙方本身、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免于责任。 (八)、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乙方船员应保管好甲方的货物及物品,施工结束后如数归还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乙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船舶运输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乙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一切生产调度,若乙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甲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给甲方工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需乙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乙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准备相应的备用船舶到工地现场进行作业,相关船舶的作业要求必须符合港监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需乙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需提前完成,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其款项在月结算款余款中转入。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算付清后自行失效。 (二)、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若协商不成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机械运输项目:土方运输 2、工作内容: 甲方负责土方施工的测量放线、施工检查、推、平、碾、压、整修达标,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实施土方的挖、装、运输到施工地点。 3、工期: 4、运输费用: 4.1运输单价:挖方:3元/方,运输:1.1元/方.公里。 4.2运输费用结算:数量按乙方实际完成数量,运距按甲方测定的实际运距为准。 5、甲方责任 5.1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时支付土方运输费用。 5.2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6、乙方责任: 6.1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所需的运输机械设备,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土方运输任务。 6.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机械设备状况和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稳定,调动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 6.3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6.4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 6.5乙方的施工车辆必须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安全施工作业: 7.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7.2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车辆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7.3车辆运输途中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自理。 8、运输费用的结算和拨付: 8.1按实际运输数量和运距结算。 8.2按季、年度及末次结算和拨付。乙方按规定填报已完工作量,甲方核实结算费用,领导签批后,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 9、环境和文物保护: 9.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处罚规定严格执行。 9.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运输费。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运输费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 10.2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组织运输,不能保证甲方所需运输数量,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运输工程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11、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仲裁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2合同产生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3、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其它 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廊坊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 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附件: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发往哈密地区各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72.00元/吨,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由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不少于30000吨。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8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为确保双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后,且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开始支付前月运输费,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运输费,未付清部分每迟付1日,甲方按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当月运输费总额的50%可用甲方自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结来的承兑汇票背书后支付给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运输价款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警罚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内约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户,乙方在甲方煤矿拉煤,按甲方坑口价供应。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费用结算完毕。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煤矿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工程承包给乙方车队运输。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同意按如下协议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单价: 1、工程地点:关西来宾石陵镇 2、单价:运距32公里以内为14.5元/方(壹拾伍点伍元整)结账,超出里程数按实际结算(按每公里每方结算)也可按磅单重量,比例为1:1.70结账,石渣1:1.5结账。以经理部为准。 3、运输结算方式:一天一结,以现金(税后)方式结算。 二、工程量:20万方,根据工程进度可增加至200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大约二年。(此合同书二十四小时内生效,超时自动作废)。 四、运输车辆数量: 前二后八或前四后八车先期20辆,以后根据工作面情况,甲乙双方协商逐步增加车辆(每天运输量保证800-1500方以上)。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与施工方协调运输道路的修补,保证道路畅通及装卸平顺。 2、甲方每天给乙方结算一次运费款,当天下午5点-6点结算, 晚上加班第二天10点结账。如有不兑现,超过一天不结账(24小时)乙方有权停止,并由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辆车600元人民币整。 3、甲方应保证有足够的挖掘机和卸货场地,以保证乙方车辆不会因装卸车而排队。 4、乙方车辆进场开始运输后,燃烧油甲方提供(燃油价应低于当加油站的价款)然后从费用里扣回,正常运输产生产值一个星期后,甲方按乙方每天每车次回扣500元人民币,直至扣满20xx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保证金退还给乙方车队。 5、甲方负责乙方每部运输车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乙方运输过程中的交警、路政、公路有关管理部门及村民闹事的协调及疏通工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误工费600元人民币每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6、甲方通知乙方增加车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两天内乙方必须进车,如超过二天仍不进车,甲方有权安排其它车队车辆进场,并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保证乙方为独家车队(同一石场到同一搅拌站,同一石质)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天下午17:00时,收集车辆磅单为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主必须保证自双方确认协议后的二天内车辆必须进场到工地。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能无故停止运(除非车 辆出现故障)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每部车1000 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凡因乙方不听指挥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受损及堵车待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进场后把每辆车的五证证件复印一份给甲方,如五证不全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它: 1、甲方不能越级私自找乙方司机结账,乙方也不能越级找甲方的上级商谈运输结账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每次伍万元人民币罚款。 2、乙方人员进场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高效,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不能随便安排其他车队进场,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 镇 村的10KV线路电杆的抬运和洞子开挖工作承包给乙方,为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杆洞子数量:以本村地盘上的竣工图为准。 二、承包金额: 无论远近、无论电杆规格,平均每根电杆抬运费 元,电杆洞子每个 元,拉线洞子每个 元,所有价格都含安全费。 三、抬杆及洞子开挖期限: 年 月 日前必须将洞子打完,电杆抬到位。 四、双方责任: 1、厂家电杆运到主公路后,应由乙方确定下车地点,并对质量进行当面验收。 2、在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安全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安全问题是指:电杆安全和人员安全)。抬运中所有工器具由乙方负责,抬运途中尽量少践踏庄稼,其损失和人为障碍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3、在抬运中必须保护好电杆,不得损坏,甲方在立杆前必须认真检查,若发现有裂纹、折断和披损应及时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责任。因此,乙方在下车时和抬运前必须认真检查质量,从抬运开始直至立杆前这段时间内若电杆有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抬杆时,甲方应派技术人员跟随,并指定电杆摆放位置及其方向,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指挥,按指定的地点和方向轻放。 5、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杆抬到指定的位置,否则视为违约。 五、付款时间:待电杆组立完毕验收后,由施工队复核并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人民币20xx元。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结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效力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
1、托运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
(2)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
(3)交付运输费用。
2、承运人的义务
(1)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
(2)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3、收货人的义务
(1)领取运输货物。
(2)检验运输货物。
(3)支付运输费用。
4,运输合同是什么 客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客运合同旅客的主要义务 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5,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在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体现中,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托运人的义务。包括:1、如实申报、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有对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事项进行如实申报的义务;2、货物包装义务。如果是托运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识,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3、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义务。第二、承运人的义务。包括:1、安全运输义务;2、及时通知收货人义务;第三、收货人的义务。包括有:1、及时提货的义务;2、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3、在一定期限内检验货物的义务。
6,客运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客运合同,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约定,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的合同。旅客运输合同包括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于客运合同,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下列要点:(1)客运合同是相对于货物运输合同而言的。以运送对象为标准,可以将运输合同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凡是以旅客为运送对象的合同,为旅客运输合同;凡是以货物为运输对象的合同,为货物运输合同。(2)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3)旅客运输合同为格式合同。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其表现形式为车票、船票、机票。合同的价款、运输时间、运输路线都由承运人事先拟订,旅客只能在购票或不购票之间进行选择,一般没有讨价还价余地。(4)旅客运输合同常伴有附随性免费行李运送合同和免费儿童运送合同。按照我国现行各种客运合同的规定,旅客一般可以免费随身携带一定重量的行李和一名一定高度以下的儿童。儿童虽未买票,但仍属于旅客,可以享有持票旅客同等的权利。合同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
7,运输合同的效力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本意见所指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指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故除合同法外,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二、关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三、关于实体审理的若干问题 (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 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3、赔偿额的确定:
8,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货运合同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托运人与承运人为合同的当事人,但托运人既可以为自己的利益托运货物,也可以为第三人的利益托运货物。托运人既可自己为收货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为收货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在此情况下的货运合同即属于为第三人 利益订立的合同。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货运合同与客运合同一样,均是以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为标的。但是,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将旅客运输到目的地义务即履行完毕;而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其义务并不能完结,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其义务才履行完毕。3、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因此,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接受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委托,使用运输工具将旅客或者货物从某一地点运输到另一地点,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第二,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第三,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第四,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这一法律规定既是运输合同的定义,也概括了运输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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