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投标,昆明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需要公开招标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5 1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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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需要公开招标吗
第一,尽量聘请职业年限三年以上,有一定诉讼和法律顾问从业经验的律师。第二,根据企业经营领域,如房地产、钢铁、劳务派遣等等,选择专业律师,或在此领域有一定服务经验的律师。第三,法律顾问一般一年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服务范围,诉讼案件是否另行收费,收费的标准等。第四,公司制定专人(一般为公司法务或法务部)与法律顾问律师联系接洽法律事务的处理。第五,法律顾问的目的往往不是仅仅是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可以让法律顾问对公司经营领域的风险做一些调查分析,而后出具规避风险的建议或是规划,当然这对法律顾问执业能力要求较高。至于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如定期值班呢还是临时接洽,以及法律顾问费用,要看公司规模,业务量等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2,有没有案件诉讼代理公开招标网
1、在招投标中是有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的招标信息的,发表主体一般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全国每年发标量有大几千条,大部分都是年度资格招标,竞争相对激烈。2、针对个人为主体是没有诉讼代理招标的,由于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法律知识的不对,诉讼费用的差异化等等因素,目前潜在委托人对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处于感性评价的过程中,对于法律服务提供方无法理性评价。事实上如果想要理性评价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完全是有数据基础的,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记录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参与案件的数量,诉讼胜率,诉讼案件倾向(刑事民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因素通过雷达图、数据表及合理评价体系进行第三方评价。主要受制于这些数据公开的合法、公平和法律服务行业的接受程度。作为老百姓还是希望数据进行公开的,享受更好的法律服务的。诉讼回避制度只要不在案件申请回避的人员范围内都可以代理案件。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 44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律师事务所如何为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工程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如下项目招投标文件审核、制作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的节点把控、签证管理、及时催款、工程款纠纷解决、违约索赔等等律师怎样拓展 案源 业务 年轻律师应该怎样拓展业务,几乎所有的年轻律师都思索过、实践过、也向老律师们请教过如何开拓案源的问题。日本有位律师写过一本小册子,概括业务开拓方式主要有两类,即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横向发展主要是通过老师、同学、朋友、亲戚介绍;纵向发展主要靠满意客户的推荐。 从横向发展来讲,主要取决于律师是否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较好的社交能力。这类方式比较传统,很适合有一定家庭背景、比较擅 长交际的年轻律师也是目前很多律师在业务发展中常用的方式之一。 从纵向发展来讲,主要靠有影响力的满意客户的推荐。其前提有两点:第一,年轻律师必须地找到第一个客户;第二,年轻律师要非常注重办案质量,让客户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满意甚至是非常满意。缺点是必须要找到第一个客户,该客户是比较有影响力的,并且该客户对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才行,有点守株待兔的味道。 从我的从业经验来看,以上方式均为传统的业务拓展方式。我认为网上营销也是一个很适合年轻律师的一个营销方式,他有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不可比拟的诸多优点:第一,宣传范围广,互联网是没有地域限制的一个宣传平台;第二,费用低廉,非常适合刚起步的律师,甚至只需要准备一台电脑、电费、宽带费就可以了;第三,网上营销可以充分的展示律师风采,在网上可以将你的成功案例,办案随笔,法理研究成果等一一向当事人展示。第四、新兴的律师威客网将以全新的运作模式来吸引更多的当事人来本网站寻找律师服务,当事人花更少的钱就能获得更好的律师服务。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人心,网民的不断增长,未来10年律师在互联网上拓展业务将是一个必然,甚至可能成为年轻律师主要的业务拓展空间。
4,法律顾问投标书
不需要的,投标书只要公司的标书制作人员编制就可以了,价格部分由造价人员编制就好;没有那么严格,必须要法律顾问写,但是如果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找法律顾问把把关。以上只是电子招投标比比网小编的一点点小理解,望可以帮到你给你提供一个xx法律事务所给金融机构提供的法律顾问投标书样本参考:目录一、贵司开展信托业务所面临的主要日常法律问题 6(一)项目交易结构的设计 6(二)信托项目文件的编写 6(三)法律意见书的提供 7(四)信托运营过程等的合法合规性 7(五)信托变更、终止时面临的相关问题 7二、本所、金融信托部合伙人、律师基本情况介绍 8(一)本所基本情况介绍 8(二)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 10(三)律师团队部分成员组成及简介 14(四)本所及本律师团队满足贵司对于律所、合伙人和律师的要求 17三、本所有能力提供的信托项目律师服务内容 19(一)参与项目前期谈判 19(二)参与现场尽职调查 19(三)非现场审查法律尽职调查材料 19(四)项目方案法律可行性论证 20(五)出具法律意见书 20(六)起草、制定、修改信托法律文件 20(七)提供必要的口头与书面咨询 20(八)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必须由律师在特定类型信托项目中提供的其他服务 21(九)贵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服务 21四、本所金融信托法律服务报价函 22(一)按件收费标准 22(二)计时收费标准 23五、本所有意愿且有能力为贵司提供服务的信托项目类型 24六、本所金融信托法律服务部分项目简介 25(一)兼并收购 25(二)金融诉讼 27(三)证券投资信托 29(四)房地产信托金融 30(五)信托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33(六)金融信托及金融创新项目 34(七)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 41(八)成熟物业资产支持信托业务 42(七)信托公司资格认定法律服务 43七、本所拟采取的具体服务措施及服务方案 44(一)信托项目律师的安排 44(二)具体服务方案 45八、本所提供法律服务将面临的难点、重点及解决方案 46(一)本所提供法律服务将面临的难点、重点 46(二)解决方案 46九、贵司在日后工作中应提供的相关协助 48(一)需要贵司合规部门、业务部门共同提供的协助 48(二)需要贵司业务部门单独提供的协助 48十、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与本所其他法律服务的协调方案 50十一、保密承诺 51十二、真实性承诺 52十三、相关证明材料 53(一)锦天城执业资质情况 53(二)金融信托部律师执业资质情况 53
5,法律中有哪些招标方式
法律中招标方式如下:1.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2.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都选择3到10个之间参加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然而,由于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的竞争,因此招标投标法规一般都规定,招标人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3. 议标也称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即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邀请议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不是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而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企业进行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签订采购合同。如果与一家协商不成,可以邀请另一家,直到协议达成为止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太多,需要根据项目情况考虑。举例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其他: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2-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中央办函[2003]8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4-国务院关于批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批复(国函[2000]27号) 5-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 6-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5号) 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9号) 8-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 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2年第18号) 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4年第11号) 1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l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2号) 1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29号) 15-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商产发[2008]311号) 16-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 1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07]30号) 等等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即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和组织前来投标。 邀请招标即邀请特定的法人和组织前来投标。只有在公开招标失败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发包。 这儿我说的比较笼统。 最好是看一下招标投标法上面的规定!招标招标法规定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际上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以下三种形式: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亦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由业主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有的可在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公告。凡对此有兴趣的承包商都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合格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这种招标方式可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租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有可能出现故意压低投标报价的投机承包商以低价挤掉对报价严肃认真而报价较高的承包商。因此采用引招标方式时,业主要加强资格预审,认真评标。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亦称为有限竞争性选择招标。这种方式不发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各种信息资料的了解,对那些被认为有能力承担该工程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一般邀请5-10家前来投标。这种招标方式可以保证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但由于经验和信息资料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议标 议标亦称为非竞争性招标或称指定性招标。这种方式是业主邀请一家,最多不超过两家承包商来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的形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低,工期紧,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其优点是可以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展开工作。缺点是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 我国目前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特别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较多。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议标方式
6,浅论如何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
孙炳友 江苏省灌云县长青公司 222200摘要 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各类“运行”规则比较匮乏,决定了企业招标采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这直接制约着企业生产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刻不容缓。关键词 招标 法律风险 防范近些年来,我国逐渐完成了从完全的计划经济向相当数量的市场经济的转变。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它给一部分企业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刻不容缓。招投标采购的内涵招标采购其实是一种正规的采购方法,最初是保证国有资金合理、高效使用,使有限的国有资金能买卖物美价廉的产品或服务。现在此种采购方式开始拓展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组织。主要的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根据具体的操作主体不同分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在招标采购中,采购单位把所需要采购的原料物品名称及其规格标准,以投标邀请的形式寄给各有关供货单位,供货单位接到邀请后即行投标,报出价格,亦以密封的文件形式寄回采购单位。一般来说,凡其原料能符合规格标准,其出价最低者中标。企业材料招标采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1.企业市场信息不足的法律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招标是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的综合体。如果采购企业市场信息不完全,将直接导致招标文件的不合理制定,具体表现为: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合理、主要合同条款、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以及拦标价的不合理确定,直接影响招标决策的正确与否。2.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法律风险 采购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信息不对称,会直接导致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所获得的信息不均等,这将造成招标采购成本加大或致自身上当受骗。因此,作为投标人应该广泛开展市场巡价,准确掌握市场信息,从而制出定合理、科学的投标文件。3.采购企业信息遗漏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信息传递环节越多,信息遗漏的可能性就越大。此外,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大,同业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使行业利润率降低,因此,企业采购信息遗漏会导致竞争对手直接掌握自己的企业成本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不可避免地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不良影响。4.市场价格变动的法律风险 招投标采购有利于采购单位选择最低的价格,但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方法要求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因而不利于采购单位在合同期间另行采购价格可能更低廉、质量更合适的原料。5.不当招标操作的法律风险不管是企业亲自招标还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标,采购企业都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采购招标过程中不当操作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1)虚假招标;(2)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4)因评标结果违反评标原则而受到投标商质疑甚至司法索赔;(5)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招标文件等。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上述行为虽然通常体现为某一项目或某个人的行为,但作为企业招标本身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逃避的。1.科学决策 ,规避风险 作为采购企业,除了期待相关法律体系及实施细则的尽快建立健全,使招投标行为有法可依,更应注重规避风险,既不能因失去抢占市场的先机,也不能贸然行事,徒劳而返。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能力,量力而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竞争心态。招标采购方式有多种,企业决策时应根据经营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1)公开招标采购。(2)邀请招标采购。(3)两阶段招标采购。即同一采购项目进行两次招标,第一阶段采购机构就采购货物的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以及就合同条款(合同价款除外)和供货条件等广泛地征求意见,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范,供应商应提供不含价格的技术标;第二阶段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就包括合同价款在内的所有条件进行投标,采购机构依据一般的招标程序进行评审和比较,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2.防微杜渐,谨慎操作 企业应在招标文件中尽量排除可能预见的法律风险,创造招标信息全面公开的采购信息平台。上述具体操作可通过招标文件来体现,作为要约邀请,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中的很多条款就是将来合约的条款,采购人的需求是否准确、全面、合理地予以表达,对购销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影响巨大。因此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是防范风险的基础,企业制作过程中应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表达清楚,评标标准及方法应明确详细,文本应编制规范、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符合国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3.力求稳健,加强监管 依法操作是控制招标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应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可聘请律师为招标提供法律服务,聘请律师参与招标活动的优越性主要有:(1)因律师熟悉法律法规而有利于招标投标在法律引导下进行,可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2)由于律师处于中介地位,有利于通过招标投标活动所缔结的合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法定原则;(3)因律师介入的程度的深入,有利于帮助企业实现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法律监督。4.加强沟通,讲求诚信 与投标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是做好招标项目的前提之一。企业在采购招标中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讲求长远利益,在投标商中树立良好的信誉,自觉、认真地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对于行业内的竞争风险,企业除积极开拓新的采购方式以有效规避其风险外,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同业合作,从而避免行业内的恶性竞争。5.注重细节,关口前移要确保采购招标成功,企业必须从细节人手,对以下几个问题严加把关:(1)抓项目受理环节,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2)抓信息发布环节,看是否公开、竞争充分。(3)抓住预算环节,结合市场价格来编制生产预算,要进行专家论证,确保预算的可靠合理。(4)抓招标文件制定环节,看是否规范、详细、准确。(5)抓答疑环节,通过召开答疑会议的形式,广泛听取投标人的意见,集体解答,统一标准与口径。(6)抓评标办法制定环节,组建专家评委,合理分工,针对项目特点依据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或现行行业规定制定评标办法。总之,招投标法律风险并不可怕,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正确的识别风险,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我们的努力来降低和控制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其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值,唯有如此,我们的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1、专门的电力招标投标法律太老了,都在招标投标法出台前制定。 不如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如果你们单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话的话,应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财政部规章。
7,招投标程序包括什么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⑵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函;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⑷投标价格;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上述预审应当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交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人须知;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技术规格;⑷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⑸评标的标准和方法;⑹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⑺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⑻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⑼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⑽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⑾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⑿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⒀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作出说明,并规定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当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型号、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需要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30天。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要求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交不包括投标价格的初步投标文件,列明关于招标项目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与投标人就初步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二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向提交了初步投标文件并未被拒绝的投标人提供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投标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基本程序编辑招标制订招标方案招标方案是指招标人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的特征,以及招标项目的功能、规模、质量、价格、进度、服务等需求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市场竞争状况,针对一次招标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策划,招标方案包括合理确定招标组织形式、依法确定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和选择招标方式等,是科学、规范、有效地组 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必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2] 组织资格预审(招投标资格审查)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能够公平获取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机会,并确保投标人满足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避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资源浪费,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组织资 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方案,编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 出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据此编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资格能力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需求的技术经济特点和招标方案确定要素、市场竞争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文件应按照投标邀请书或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踏勘现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集体组织潜在投标人实地踏勘了 解项目现场的地形地质、项目周边交通环境等并介绍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据 此踏勘作出的分析判断和投标决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以及特许经营等项目招标一般需要组织踏勘现场。投标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后提出的 疑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的投标答疑会。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 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同时可以利用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等内容主动作出说明。编制提交投标文件1) 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产生疑问和异议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以书面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书面答复澄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2) 潜在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签署、装订、密封、标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并根裾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开标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通知监督部门,如实记录开标情况。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不得开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评标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技术经济专家,且5人以上成员单数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 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确定评标专家的时间应不早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需求特点,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 法、评标因素和标准、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评 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1) 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曰内在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的,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 履约能力审査。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3)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公示结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4) 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5)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15曰 内应该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并依法进行合同备案。招投标是我国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交易活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求。一般来说,招标程序及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可以使用剑鱼标讯免费查看;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6、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9、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投标活动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有明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时经农业部批准。2. 自行招标的应组建招标办事机构,委托招标的应选择由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3. 编写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5. 接受投标文件。6. 制订具体评标方法或细则。7. 成立评标委员会。8. 组织开标、评标。9. 确定中标人。10. 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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