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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合同法》第二十条则对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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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因为钱某对于古董无处分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本题考出卖他人之物的效力。《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11 甲应该向乙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李某担任甲公司采购员 一直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乙公司有理由相信李某就货款确认一事享有签字的权利,其签字行为可以代表。所以甲公司要承担签字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李某的行为就是表见代理 1到9是概念问题 书上都有嘛 呵呵 自己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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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甲可以提起代位之诉,丙为被告,乙为第三人。那么乙直接向甲履行6万债务,甲与乙之债消灭,乙与丙的债减为一万。2、对于司机,张某随时有财产你要及时向法院汇报,法院可以恢复执行的。对于面粉厂,财产卖了,可以追究面粉厂责任人其他的执行财产嘛,说房子、车、土地使用权、股票、银行存款、债券等3、1:合同效力待定,因为钱某构成无权处分(刚刚出来的最高院合同买卖司法解释,规定为有效了)2:可以取得,因为构成善意取得3:形成动产质押4:无效,流质条款无效5:构成无因管理6:向钱某,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即当时雇佣修葺是属于钱某与施工队订立的合同7: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之诉,不当得利请求之诉,物上请求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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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合同法试题答案谢谢大家帮忙解决下

不能得到支持。 理由:自己结合案例总结一下此题考的是关于格式合同方面的知识 一、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格式合同———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合同法》条39,条40,条41。 1、提示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 2、合同法规定了某些格式条款直接无效(第40条) 提供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按照不利于格式条款制定方的利益来解释(第41条)。 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41条)

5,合同法习题求解答

此题的答案个人觉得有问题,此合同应该是有效合同。1、首先,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个合同是属于乘人之危所签订的,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2、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的约定,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多少,关于四倍的规定,仅仅是一个意见进行了规定,而这个意见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只有违反了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才无效。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一)到(四)是不符合的,关于第(五)也是不符合的,因为虽然对于最高的利率四倍的问题,不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规定,所以根据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此合同是有效的,不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另外,关于房子代偿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不好作答,此答案是否以房子代偿作为无效的理由?建议你将答案的理由公布一下,也希望广大的朋友探讨一下此问题。

6,合同法作业

第一,胡某与张某之间买卖书籍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买卖的标的物是非法的。第二,胡某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张某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合同无效,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第三,假设胡某诉至法院,其主张部分会得到支持,法院可能会判决胡某支付400元,另外200元不会判决支付的,因为标的物是非法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东财10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1-3东财10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得分:121. 北京a公司与上海b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签宇、盖章后邮寄给b 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 )a. 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 自a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 自a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 自b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满分:4 分 得分:42.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 )。a. 应当退票b. 应当减收票款c. 应当加收票款d. 不应加收票款

7,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1、根据合同法规定,风险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1已实际交付,故牛1被雷电击死的风险应由买方乙承担。2、根据合同法规定,孳息亦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2已实际交付,其生小牛(孳息)应由乙享有所有权。3、根据合同法规定,风险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3已实际交付,其踢伤丙产生的损失(医疗费、误工损失)应由乙承担。4、一方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该合同在未得到所有权人追认前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本案乙在未取得所有权前处分牛4,其与丁签订的合同未得到甲的追认,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5、由于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其属于善意第三人,同时丁与乙签订合同并已交付,买牛价格也属于合理范围,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丁可以并已取得牛4的所有权。6、租赁协议有效,租金归乙所有。7、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款20%。本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属于部分无效条款,20%范围内(2000元)有效,可适用定金规则;其余超出部分无效不得使用定金规则,因已交付的可作为预付款处理。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 (1)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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