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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看你补充协议的内容而定的,不能一概而论的:1、如果补充协议涉及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物的,并且双方对标的物做了新的变动的,那就视为对合同的变更了;2、如果补充协议没有涉及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物的,只是对其他一些做了一个变更,那就是合同没有对主要标的物做了变更的。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2,合同和补充协议

合同存在欺诈无效,主合同无效其附随补充协议自然无效
涉嫌欺诈,署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通过欺诈与另一方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所以本合同无法律效力,而补充协议的前提是之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补充协议自然无效。

合同和补充协议

3,什么是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合同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合同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以的。我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的一种,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什么是补充合同

4,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的关系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法律分析补充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补充合同不能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规定。补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不补充合同实际已经对合同期限进行了变更,应当以补充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补充合同是原合同的延伸以及原合同中未明事项的补充。同样有效。
补充合同如果北双方认可,那么补充合同中与原合同中相左的内容将以补充合同为准。原合同没有涉及或者涉及北补充合同从新认定的,也以补充合同为准。

5,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1、墙体:住宅内部无任何裂缝;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进行确定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2、管线: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任何管道的安装不影响房屋室内表面的平整。3、防水标准: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4、配套设施:保证买方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在一定时间内内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使用。5、小区规划:买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共设施(停车场、加工层、园林绿化等)设计和用途;车库、泳池、绿地等公共设施的权属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公共设施是小区配套,不允许用作营业性用途;商品房楼顶和外墙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买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无偿使用,但不得在楼顶设置无线电发射及产生噪音或影响安全的设备和广告设施;不得在外墙设置影响买方采光、通风、安全、景观及产生噪音和污染的设施房屋质量问题无疑是所有合同、条款中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重大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入住、装修。同时,由于建筑主体结构的不可逆转性,当您入住后再发现重大问题,往往为时已晚。因此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质量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以下问题务必要求开发商在《补充协议》做出明确陈述:小区规划面积问题水、电、煤气(天然气)开通时间购房补充协议——房屋入住篇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收房入住的条款汇总如下:1、交付程序(以下流程1-4步可在一天内完成,第5步视开发商而定,一般在收到入住通知书三天后可提供):(1)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2)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如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入住条件有异议,可拒绝签署) (3)买受人书面签收“住宅钥匙收到条”;(4)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备案表;(5)出卖人提供本住宅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6)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住宅的交付。2、交付前的观察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评价与验收:质量验收、设施验收、环境验收、其他验收。3、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等待出卖人。详见购房合同第八条4、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5、住宅质量保证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6、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7、不可抗力明确说明(一般包括):(1)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事件;(2)为遵守、配合政府的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因政府部门有关机构的行为而引致的延误;(3)非出卖人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8、物业相关:物管公司、服务期限、管理费用(明细)、管理责任。
1、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均是对建设工程的约定,二者有相同的效力。 2、如果所补充的内容与原协议的内容有矛盾的地方,应当明确约定以补充为准。 3、补充协议只是对某些项目的补充,无法全面替代原协议。如果,要否定原协议的主要内容,可终止原协议,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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