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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咨询小区物业

可以起诉13楼,13楼如果不应诉,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物业可以做为第三人说明情况。
没有道理,他这种行为和霸王条款没有什么区别,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小区物业

2,物业纠纷 法律咨询

首先,交房是房屋销售公司的义务,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扣押业主的钥匙。第二,你交的2000元是在物业公司的胁迫下交的,可以要求他返还。
这么做是有点太夸张了 如果在电视台公告你的话肯定会侵犯你的权利 但是你不交的话肯定有很多麻烦 建议你和物业好好协商一下

物业纠纷 法律咨询

3,关于物业费的法律咨询

你只要提供你的售房合同,并让新业主提供他的产权证书,这样你就可以让物业来向新业主收取物业费,但是起诉目前应该是没办法起诉,最多告他骚扰你。
法庭要求我出具证明。您告诉法院无义务去证明别人的房子,法院想知道就去房管局调该房档案是谁的就去告谁,您只能提出要因开庭的误工费和交通费,
完全可以,因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对象是房屋产权人,该房产在09年7月后已经不再属于你,所以物业公司对你进行起诉完全是错误的。

关于物业费的法律咨询

4,物业管理法律援助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资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显然,物业公司是在非法经营,对于非法经营的公司,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1,所在地法院;2,催缴通知书存根、起诉书、法人委托书、其他证据;3,能够得到法院支持;4,王某抗辩理由得不到法院支持,楼上漏水不是物业的原因造成,物业不是加害方,物业没有及时修复如果受到楼上业主的阻挠或不配合,王某应该找楼上业主赔偿损失,不能将民法中相邻法律关系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混淆。

5,物业法律咨询

物业管理费是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是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业委会,同样,开发商和业委会也无权说不交或者是必须交,要看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以及你们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商结果。业委会的成立是业主自己决定的,不受其他人决定。综上,你所提的两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法律上的管理关系,你小区想成立业委会,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成立;你们不想交物业管理费,需要与前期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进行沟通,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合同,此合同期限是到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成立。从开发商更换了物业说明,你们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如果业主委员会成立了,那么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更换物业!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而且第一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费用还是要开发商承担的。开发商同意不缴费是没有依据的,除非物业公司和他已达成协议或者是开发单位的下属单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依靠业主的积极性已经社区组织的支持,最关键的还在于物业和开发商。没有这两个单位的支持,很难成立。
您这可是疑难案件啊,天大笑话,不是您的房子您出示啥证据啊,啥都没有,写个答辩状就完事了,告诉法院驳回诉求,去房产局查档案是谁再起诉谁去,不是您的房子所以您也提供不了现在房子是谁的证明
……

6,法律知识 物业法律咨询

导语:小区业主与物业,既是相互扶持,也存在着很多矛盾。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很多业主会有较多的疑惑与不解。今天,搜狐焦点网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业主的物业法律咨询,以及律师的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参考作用。背景:我是上海某小区业主,该小区于2010年12月28日交房,预收了半年的物业费用,但在2011一年中,物业不作为,没有任何的管理,年中也曾贴出一张公告催收下半年物业费,但很少人知道。2011年12月下旬,小区开发商跟换了新的物业公司,目前管理还行。问题:小区业主共同商定,因前期物业没有能够提供物业服务2011年下半年物业费拒交。而目前小区筹划成立业委会,但业委会要求成员不得拖欠物业费,我的问题是:1.如果开发商也同意了下半年物业费不用交,对成立业委会有影响吗?2.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补交的话对成立业委会有没有影响呢?律师解答:物业管理费是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是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业委会,同样,开发商和业委会也无权说不交或者是必须交,要看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以及你们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商结果。业委会的成立是业主自己决定的,不受其他人决定。综上,你所提的两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法律上的管理关系,你小区想成立业委会,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成立;你们不想交物业管理费,需要与前期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进行沟通。问:因为我们附件的一个小区就是因为不满前期物业的不作为,没交物业费,据说业委会成员不能有拖欠物业费的。我们的现状是老物业走了,新物业来了,从新物业接手之日,我们的物业费是交的,关键是前面半年的物业费不交会不会对业委会成立有影响?答:从法律上来说,是不会的。您需要弄清楚你附近的小区未能顺利成立业委会的真实原因。若有更多法律咨询心得,或者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咨询电话,请关注。(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这么做是有点太夸张了 如果在电视台公告你的话肯定会侵犯你的权利 但是你不交的话肯定有很多麻烦 建议你和物业好好协商一下

7,物业方面的法律咨询

1、业主和物业公司是物业合同关系,而不是管理关系。业主接受了物业服务,才负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本案中,原业主办理完产权登记过户后,其已经没有接受物业服务了,当然不应该由他来负担物业费。2、过户后,原业主是否有义务提供买房人的资料给物业公司呢?个人认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买房人未允许的情况下提供给物业公司也存在法律纠纷的隐患,因此,原业主没有义务提供买房人的资料。3、如物业公司一直骚扰,你当然可以报案要求排除骚扰。4、上海张律师107不天真,bandeng007你真的很天真。
房产是否已经过户完毕,如已经完毕,物业公司无权找你打官司。不用理会他们。如他们一直纠缠,可以去派出所报案。
现在这开发商和物业都这死样,我家房子刚交房,也是这样,连垃圾费什么的都给收了,其实没电现在连装修都没办法,根本不入住,
你好,房产过户完毕后,应当由新的业主来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人员在你告知已过户情况的,还对你进行纠缠,你可以报案,如果影响了你的生活,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看了各位的回答 我觉得都没有回答道点子上既然业主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缴清了之前的物业费 那么原业主有义务 和新业主一起去物业公司登记 并递送你们双方的交易合同 注明交清细节(主要是配套的钥匙 和有关水电气暖说明书 房子的两书“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这才是业主真正的要做的很简单的问题 你知道和新业主去房管局办交接 却忘了去物业办交接 你应该多多注意 物业公司只认在他们那里登记的业主信息 你不给他们说他们肯定一直找你 就像你不去房管局办交接 直接私底下把房款结清了 到头来房管局找的还是你是一样的道理你要是去投诉 物业的上级部门是房管局物业科 你去告他们 物业科的人不说你笨就是好的了 物业不告你就是了最后说两句: 虽然物业是个小公司 但他们就属于绝不能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多的是去相互理解 而不是相互斗争 IP为“上海张律师”的 你真天真
在过户之前的物业费是不是已近缴纳了?如果缴清了,那么物业公司的做法欠妥当。相关的法律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本人专业大学本科物业管理专业。从事物业管理6年。现在国家二级资质物业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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