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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房租赁定金法律

协商不成,那好借条和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要先看是双方谁先违约,如果是你的原因不租房,定金不退。如果是对方不租给你,那他不仅要退你定金还要给你另外500的违约金。这是法律概念下定金的正确使用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交纳房租赁定金法律

2,房屋定金合同 的法律范畴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据此,你和房东的定金合同只有3000元是生效的。因为你违约,定金罚则生效,你不能要回3000元。因剩下的17000元定金没有实际交付而没有生效,你也不需房东另外交付17000元。
属于经济合同,你这样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肯定不能要回所付的钱
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你如果不想卖房,定金当然是要退还的,而且如果买房人向你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合法的。

房屋定金合同 的法律范畴

3,关于租房定金问题

1、现在就签订合同2、合同里写明,预付定金1000元,待3月20日正式搬入后,1000元定金直接转为押金或预付房租。3、交给定金,记得要对方给你签写一张收条,最好再按手印。
当然能退回,你甚至可以找中介的麻烦,因为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双倍退回的,当然这要看中介给你开的收据写的是不是定金,是租那一套房子的定金
如果定金合同里没体现返还双倍定金肯定就没有了。如果体现了你难道还真能要出双倍定金啊。除非打官司
我认为不太可能,因为你没有和房东签合同,仅凭中介的一个收条,不可能返还双倍,先考虑把定金全额拿回来是正理。

关于租房定金问题

4,关于房屋租赁的定金问题

没有必要要退的!!因为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约定.在法律上你是受保护的!但是从感情的角度,可以少退一点,但是这完全是你个人的意愿.你在看看他的态度了!
我觉的是不应该退的,定金的目的就是防止他变卦,已弥补你为了给他留房子而带来的损失!!
你好!当然不用退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用退,或者协商退一半吧。
你何必为了100块的定金去花几千块钱打官司呢。而且是你自己存在过错,这时定金可以发挥另一层功能,违约金。
缴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你可以不退.

5,租房定金问题我是房东

双方损失都不大的话退还给她吧,以免造成纠纷。定金是否应退的问题,主要看当初的定金条上有无相关约定,一般定金条都会约定,定金的有效期和租金交付日期的截止日期,在定金有效期内如租户未签订合同,定金不予退还。针对你方目前情况已多次通知租户签合同,但租户始终未前来办理。一方面保留沟通的凭证,证明已多次告知对方。是由于租户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也给你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原则上讲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无论是否租赁该房屋。如果定金条内没有相关明确约定,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是否退还定金以及退还的比例。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任何事情都要依法办事,租户本身违约在先又以此向要挟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协助处理。
30日内不签协议按违约处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定金应当给房东,也就是出租方。因为租房合同主要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违约,也主要给出租方造成损失。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债的担保】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的案子的话,最好喝房东协商好,把定金退了,否则就是让房东允许你把房子转租给这个心租户。否则的话走法律途径你是不占优势的,因为毕竟是你需要解除合同的,定金的话房东是有权扣留的,所以建议你慢慢沟通,不要心急。如果沟通有问题在找我,我会为你全面解答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

6,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限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么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呢?《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没有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最低限额,这个主要还是要合同上的违约金的怎么约定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扩展资料《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合同法参考资料:中国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律上没有规定租房子必须要交违约金,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违约的处罚条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合同的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一般超过该合同总额的30%且超过损失的总额的话,一般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7,关于租房定金的法律问题

一、定金合同是附随合同,既然住合同都没有签订,连租金、租期都没规定,就是说租赁合同都不存在,定金合同自然不生效。很明显,你朋友的书面规定“任何一方违约”,这个违约违了什么约定?既然没有任何约定,又从何谈违约两字。放心的出租吧,如果说违约,对方交了了定金却没有入住,已经用实际行为宣布了他不会履行合同,所以既然对方明确不会履约,你朋友又何苦等他呢!当然200块要还的,因为定金合同不成立,所以不能适用定金规则。
第一。定金有不同种类。按照行业惯例,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自承租人入住时生效,所以你的案件不涉及合同的解除,而是合同已经达成合意而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你支付的定金属于成约定金,是为保证合同生效而设。。。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一般来说也适用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的原理,但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独立于主合同,就是说约定不随主合同无效而不发生效力。但成约定金合同从性质上说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因为它发生在主合同生效之前。须知合同无效跟未发生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无效的原因是法定的,即只有发生法定事由,合同才属无效。第二。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你的做法是违背这个原则的,法律不会允许,相反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因为是民事领域,法院不会主动干涉。可以明确的是,对方可以给你一个合理的期限或按事先约定的入住的期限,如果你在此期间内不践行诚信原则,使合同生效,则对方可以另行订约,而不承担定金双倍赔偿责任。
1,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依附主合同成立才成立。如果你朋友定的仅仅是定金协议并未明确出租房屋合同的具体事项,那么该定金合同尚未生效,遂不存在毁约问题。2,定金200应该返还,属于不当得利
1、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不是一个完整的合同。2、该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期限、入住日期、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你朋友在他没有租住事实,而且联系不到的情况下,可以转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回来主张,最好返还200元定金,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扣除定金的情形。希望我的答案能够令您满意
从法律上讲,定金应是“上家卖房、下家买房”的担保,上家违反约定不卖房应向下家双倍返还定金;下家违反约定不买房无权要求上家返还定金。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  为此,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金时遵循下面四个步骤: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综上所述,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在订立定金时,一定要注意交付定金的条件、目的及交付方式等,因为定金一旦订立,想到反悔,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1、这是一个不完整的租房合同,但是有效,可以根据生活经验与交易惯例补足它。因为日常的租赁合同,都是交了定金后即时入住的,如你所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他还没有来住,那这两个月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所以,虽然没有生效时间,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交易惯例推断出一个合理的时间,比如几天之内,象两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早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标准,你朋友当然可以把房子再行出租给他人。  2、由于对方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你朋友也无从联系。所以,大可以不理他。当然,你朋友要和新的租户签订好租赁合同,尤其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作和那个交了定金的人打官司用。  3、由于是对方违约在先,所以,如果他找上门来,200元的定金自然不需要返还。如果他要告到法院,问你朋友要4000元的违约金。这个更好办,你朋友可以反诉是他先违约,可以选择也让他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而且,根据我的判断,你朋友胜诉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那个交了200元定金的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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