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投资经营纺织作坊但实际未参与过经营现准备诉讼对方

按借贷起诉比较符合你方利益,一是无正式合伙协议,二是未实际参与经营,如果也没有参与利润分配和亏损核销,应可以认定不是合伙关系,出资按借款处理。  这样也比打合伙纠纷要简单。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合伙投资经营纺织作坊但实际未参与过经营现准备诉讼对方

2,投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投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投资合同;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损害的;4、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5、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投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3,合伙做生意只投资不参与经营没有签订协议事都是他说了算亏了要

你好!这种情况最好你退出来,没有意思的。因为你这样跟他在一块以后还需要你负法律责任。而且你的钱可能几年都会打水漂,尽早退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你那合伙人跟我那朋友一样就是一人渣,一审不服.上诉.维持原判.直到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拍卖财产拘留时才还钱.尽早退出远离这种渣渣.

合伙做生意只投资不参与经营没有签订协议事都是他说了算亏了要

4,投资人只投资分红不参与公司其他事务的投资协议怎么写

这是一个按公司法分类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股权协议书,内容包括::1、 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经营管理由某某全权负责。2、 投资人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分红权。1、股东姓名等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3、股权的特殊约定,xxx,xx,xx三人的拥有本公司股权,公司股东会特做如下约定:一是特定股权作为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但是不能参与公司决策过程的任何程序,没有表决权。二、xxx,xx,xx三人均对本条款的特殊约定不持异议。三、公司股东会有权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取消或赎回三人的股权,且三人不能表示异议(注意,凡是“三人”均为他们的姓名),协议有公司董事长与三人签字以后生效(不去工商局备案)。签订协议的合同相对方,是一个依法设立的公司,那么通常情况下,按照合同行为签署和生效的惯例,需要加盖该公司的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该协议才发生效力。除非对不加盖公司公章是否影响协议生效、及签字人的权限,有特别的约定,可从其约定。拓展资料合同书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合同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投资合同相关问题

该问题应从两个方面分析。第一,若你的朋友与签订的所谓投资合同,仅享受分红而不承担风险,则你们双方不是一个投资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实质上你们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那就要按借贷关系关系进行处理。第二,若你们的合同无论从合同名称还是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确定系投资合作合同,那么要根据合同约定来履行各自义务,享受相应合同权利。具体细节,建议联系律师面谈。
可以。 在合同上明确指明双方撤股都要经过双方达成协议在做决定。若某一方私自撤股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律由对方支付在一个就是提到哪一方提出撤股双方不能得到满意协商的话,提出撤股的那个人可以由提出撤股的那一刻起x月后无责任撤出股份,并和xx发廊不在有任何经济关系 不知道合不合法 。。 诶 、、、 但是最起码牵扯一个信誉问题

6,投资合伙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你的借款对他的经营来说应该构成债权,而不是投资。因为投资是有决策权的,而且投资款是不能撤消的,除非申请破产或签订资本转让协议。向法院起诉是正规的途径。
合同书 合同双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 对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有意合伙经营一家酒楼,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乙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作为合伙经营酒楼的启动资金; 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酒楼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共同决定; 三、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 四、对酒楼经营所获利润,甲乙双方在每季度末进行平均分配; 五、合伙时间暂定x年,自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8年x月x日

7,有人投资给我开服装店但他不参与经营管理此情况下如果经营不

你好!有人投资给你开服装店,但他不参与经营管理,此情况下如果你经营不善店面关闭,你应当根据你与出资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这个按照你们当时的合同来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的话,那么投资了多少就等于你欠了多少呗。。。
服装现在也不好做的啊 具体的你可以参考我们建议的
有人投资给你开服装店,但他不参与经营管理,此情况下如果你经营不善店面关闭,你应当根据你与出资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你应该与投资人说明,引起的后果怎么办,如果他不介意那就没啥可有的责任了,请问你在哪里做服装啊,本人是服装行业的,可以相互沟通
1.首先说明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2.从你说的来,给你投资的人估计肯定是亲戚或非常好的朋友,对你肯定有些了解,不然不会贸然投这个钱 ,当然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最好在经营之前双方写份合作协议,里面对于盈利和亏损都必须提到以及处理方法,如盈利如何分红,亏损如何止亏。3.如果以上一切都没问题,那最重要的就是你的账目了,这个是任何合伙经营最主要的一块,只有账目清楚了,才会减少矛盾,店里的每笔收入支出都明明白白。4.按我目前参与的合伙其中有一种比较适合你,你参与经营的,你每个月拿固定工资,作为你为店里的付出,不参与的直接到年底算盈利情况,再按比例来分红。

8,关于工资发放问题只投资但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有权利拿工资吗

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当然没有啦!所谓工资:是指经劳动所得的钱。既然他没有参与日常经营,也就是说没有劳动。那他就不应该有工资。因该说一分都没有。他之投资了钱的话。那就只有分红。就好比你买股票,你只有分红,至于你去证券交易所的车费、在家网上交易的网费这些上市公司是不会给你报销的。
首先你的合伙初期就没安排好,考虑不周。导致目前的情况是常见的。刚开始时候就不应该1:1的比例资金合作,这样就没有说的算的啦,你可以6万他4万的比例为宜,现在来说他根本不参与经营和日常一切事物,这个在法律上发工资是行不通的,他也只是享有入股分红利的权利,说白了就是借你的环境他好提高原始股的资金递增,给他分红就不错了,还这样计较你,你觉得还有必要和他做下去吗?建议让他撤资这是做好的选择,做生意一就是一,不能加入情感色彩的,要不以后就是(绝对是)隐患,你愿意天天这样度过吗?还做不做生意的。刚开始干他就计较这个,别说以后发展啦那还不得吃了你啊,合伙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此类人啦什么也不干想着资金赚多少,自私的人,别的不像多说,你自己处理

9,和朋友合伙投资了一个公司但是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只分红公司

相关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以下是项目合作合同范本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 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 2. 技术内容: 3. 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 研究开发内容: 2. 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 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 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 研究开发地点: 丙方: 1. 研究开发内容: 2. 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 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 提供或支付方式: 2. 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 3. 使用方式: 乙方: 1. 提供或支付方式: 2. 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 使用方式: 丙方: 1. 提供或支付方式: 2. 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 使用方式: 第六条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 1.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丙方 1.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 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 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 、延误或失败的, 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 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3. 技术评价报告: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你们商量好,一定要在股份证书上写明白纸黑字,盖手印,不然以后就误会多多
只是损失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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