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必须加上的一句话 要不赔,合同为什么要加一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3 18:29:48
1,合同为什么要加一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理论上可以。事实上没有一个企业会同意签这样的合同。这是一条兜底条款,也就是为没有想到的风险做一个兜底。
2,您好请问个人签订装饰合同后面加一句税收由甲方付责此合同
范本合同可以添加更改内容,合同一式三份,由同一人书写,手写部分双方按手印确认。这样的合同,将来法院可以认可。只要几份合同都加了,都有签确实,那是可以认可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3,在签定过的合同上要补充一句话进去怎么办
先通知所有签合同的人,找齐所有的合同原件,先拍照确认,在在原合同上注明补充内容,注明合同修改日期,再由所有签合同的人签字确认,在拍照确认,确认后的文件分别由所有签字人分别保管,方可执行,否则擅自自己更改合同内容,是不受经济合同法法律保护的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单方的变更无效。“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补充规定及工作安排”这条规定明显违背常理,别说没经过您本人同意,就是经过您本人同意,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效果,我觉得你们公司蛮搞笑的,哈哈。
4,劳动合同上手加的部分有没有法律效应
劳动合同手写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并无规定劳动合同文本是手写、印刷、打印、复印,只要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无论是手写、打印、复印、印刷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因为劳动合同文本手写添加部分内容屡见不鲜,因为批量印制的合同只是通用的内容,而每个个体的情况不同,约定的内容也会有差异,就必须手写添加。您好,我的回答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2,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投诉! 回答完毕满意请采纳填上去这句话的法律效力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老板否认加过这句话,同时公司备案合同并没有这句话,你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句话是老板加的,什么时候加的,都有谁能作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处理类似的事情最好是签订个补充合同,盖上公司印章,这样即便产生纠纷,举证也不会太麻烦。
5,合同主体需要变更 要在新合同上加一句说明 怎么写 内详 谢谢
根据我国《合同法》,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想要完全转移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你们这么做是完全可行的。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哈,一方当事人合并、分立的话,合并分立之后谁继承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谁就是继承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你们这种情况其实补不补新合同这一年的履行期都不会受影响哦!要是写新合同的话,要写清楚你们的情况,比如A公司现在成为C公司 的部门,也就是C公司继承了原A公司的权利义务,那么由C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多长多长时间。或者直接把原来A公司和B公司的合同拿出来,改一下时间啥的,跟C公司签一遍。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应当由原合同主体和新合同主体共同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或者原合同主体共同签订解除原合同的协议,并由新的合同主体重新签订合同。不能通过在合同上写一句话的形式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合同法》,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想要完全转移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你们这么做是完全可行的。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哈,一方当事人合并、分立的话,合并分立之后谁继承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谁就是继承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6,你好我不想做了劳动合同上另加一条不上到合同截止日期就赔违
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可以不用承认,如有问题可以去劳动局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你好!办理正规离职手续,合同上有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7,合同签了三年刚好转正一个月现在因为某些原因准备辞职合同
违约金的约定如果不在《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范围之内,约定是无效的。如果你确定要辞职,请按以下建议进行,便于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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