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诈骗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吗

可以。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一定是无效的,因为违法。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诈骗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吗

2,合同无效合同诈骗之后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除绝对无效的情况,拥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否则合同仍有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无效情况,则不需要当事人行使解除权

合同无效合同诈骗之后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3,以欺骗手段隐瞒了合同日期是否可以根据二十六条第一款认为合同无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和生育险由公司缴纳,职工无需缴纳。主张合同无效。需要举证。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员工放弃社保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无效。
你这里是2个法律关系,你和贷款公司之间是借贷关系,这个钱你必须要还,因为你们才是合同的主体,和学校没有关系。你不还对方完全可以起诉你。第二个法律关系是你和学校之间的培训协议,如果你认为学校欺诈,你可以和学校打官司,并就你的损失要求学校进行赔偿
我觉得当时他签订3个月,公司应该清楚的,公司认可了,他就没有责任,也谈不上隐瞒了合同日期。他不同意继续签订合同,是他的自由权利,但由于是他不愿意签订合同,所以不可能赔偿。社保应该交啊,作为公司应该聘用一个法律顾问比较好些

以欺骗手段隐瞒了合同日期是否可以根据二十六条第一款认为合同无

4,经济诈骗但签了合同属无效吗

诈骗合同自始当然无效
1、您说的其实是合同诈骗,实践中,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2、从您说的情况来看,如果合同相对方只是无能力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后无能力退还款项,那么这样的纠纷就只是民事纠纷而已,不能归结为刑事领域的合同诈骗。  但如果合同相对方存在上述1中所述情形,那么就构成合同诈骗行为,您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控告。  建议带上合同原件到律师事务所跟合同纠纷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面谈,具体地址可直接百度,有很多细节问题必须要跟律师说清楚,律师才能在专业角度高效的帮您解决纠纷。
如果能证实是诈骗,签署的合同则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它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

5,请问合同法中有没有关于在欺诈和强迫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相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要根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无效,合同法有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面也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有以下情况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母的而订立合同的 4、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损害公共利益的 5、行为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的,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对于这类合同。 应当注意:当事人要求撤销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不得撤销(当事人意识自治),一年内没有行驶撤销权的,该权利消失,当事人可以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属于私法,法无明文即自由。 看合同法第52、53、54、55、56、57、58、59的规定,我就不粘贴了!
关于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在合同法中规定是待定的,除非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方归于无效(具体参见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这与民法通则中规定不同,一般认为以合同法为准。(注:楼上说的合同无效的情况只有是在欺诈胁迫行为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才归于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种合同都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上面两位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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