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怎样立遗嘱

1。自书遗书。找2人以上的非利益关系人在场。写明财产处理分配方法。日期。签名。见证人签名。 即可生效。2。直接去公证处办理遗赠公证。这种方法比较可靠,建议去办理公证。

老人怎样立遗嘱

2,遗嘱怎么写希望律师帮帮我这老人

土地不是继承的,也不能立遗嘱的形式给子女。你女儿是农村户口,只需要把她的户口落你们户口上,今后,她就可以继续耕种你们的承包地,如果占地,她就能得到补偿。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已经迁出,就不能继续耕种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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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怎样写

对于遗嘱怎样写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遗嘱可以这样写:1、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等。2、写明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写明订立遗嘱的原因。4、写明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写明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写明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写明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写明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怎样写

4,我的遗嘱怎么样来写

为防止身后的麻烦,最好办理公证遗嘱;否则,一般应有2个以上的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见证,书写书面遗嘱或立口头遗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二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5,老人如何立遗嘱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一、遗嘱的概念及内容。 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身后财产和事务的方式。遗嘱只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具备: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婚姻状况、子女状况;遗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或存放地,财产来源,指定继承人姓名、相互关系及应分给的遗产;有遗嘱执行人的,要写明执行人姓名、年龄、住址;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此外,对遗产如何使用也可以提出具体要求。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并且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另外,通过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另一种方式是遗赠,《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赠法律关系中,接受遗产的人称为遗赠受领人,立遗嘱人称遗赠人。 二、遗嘱的形式。 因为遗嘱有改变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方法的效力,我国《继承法》第17条对立遗嘱的形式提出了必要的要求: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确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本人声音固属不能被人篡改,但是遗嘱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表达的是不是本人真实意思,需要有客观证明。所以《继承法》对这种形式的遗嘱同代书遗嘱作了同样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是对口头形式立遗嘱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第一,一般情况下不许采取口头形式立遗嘱;第二,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三,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原立口头遗嘱就失去其法律效力。 为保证见证人客观公正,我国《继承法》第18条还对见证人的条件作了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撤销遗嘱时,如果遗嘱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撤销时也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否则原立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撤销后,如果遗嘱人未立新的遗嘱,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办理。相关书籍可以去四川商情看看http://mall.sc4888.com/Industry/BookConcern/Index.aspx
最有效力的是公证遗嘱,一般自书遗嘱就可以了,本人亲自书写签字即可。
个人建议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草拟,老人签名后到公证处去签名,双重保险!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
一、遗嘱分为书面、口头等形式 二、立遗嘱要看思维是不是清晰明了的 思维清晰的情况下,可以自己书写遗嘱或者自行录音。或者请2个以上不相干的人在旁边听其口头述说。 思维不清晰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最保险的遗嘱:请律师代写,然后去公证处公证。
可以找律师代书遗嘱,2个人在场作证,不会写字的话遗嘱写好后当面读给她听,有私章的话盖个私章就OK,不一定要做公证。

6,老人遗嘱怎么立

1、想立有效遗嘱,第一个问题是:老人应有正常的识别和分辨能力,才能保证所立遗嘱有效。  2、第二个问题是:立什么形式的遗嘱?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这样高的年龄,很容易被其他人误认为是没有正常分辨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怀疑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即使立了遗嘱,日后也可能会有很多麻烦,建议立公证遗嘱,可以减轻不必要的烦恼。  (2)也可以立自书遗嘱:《继承法》规定的要求是,老人亲笔书写,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神智情况、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老人所有财产的详细情况(动产应写明财产名称和存放位置、不动产应写清产权证书编号和座落详细位置、面积等)、遗产处分方式,最后要写明立遗嘱的年月日并亲笔签名。  楼上朋友给的就是自书遗嘱的要求,俺只不过是简化了一下。  (3)也可以立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要求是: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老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书或是录音,最后代书人、见证人都要签名或是在录音中说出自己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录音证实内容真实,最后还要有立遗嘱的年月日。  (4)还有一种是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应及时将口头遗嘱内容转化为以上其他形式的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要求同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也要求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
房产遗嘱书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 (注:写明个别财产)。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1.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2.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证明人: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简单的说下吧遗嘱分:公证遗嘱、书面遗嘱、口头遗嘱他们的效力:公证遗嘱>书面遗嘱>口头遗嘱1.最好的是到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到公证处他们会帮你们办好的;2.如果想简单点,就叫老人写一份遗嘱,你们多找几个人签名见证。这个是比较常用的,当然也是有效的。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7,老人遗嘱怎么写

以下是自书遗嘱范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变通,且最好去公证一下: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 (签名)年 月 日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 (签名)年 月 日
老年人立遗嘱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第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第六,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第七,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第八,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第九,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第十,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继承法第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也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遗嘱见证人证明的真伪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处置,因此继承法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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