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中应关注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ABC,订立时、履行时、纠纷时。
主要关注的风险如下:1. 相关责任、义务以及权力归属等;2. 企业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能继续执行合同需要负的责任;3. 企业主要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
主要关注的风险如下:1. 相关责任、义务以及权力归属等;2. 企业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能继续执行合同需要负的责任;3. 企业主要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

合同管理中应关注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2,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哪些风险管控措施

1)环境审查:环境审查包括行业环境审查和法律环境审查。2)合同主体审查合同主体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3)合同内容的审查。内容审查包括:合同条款法律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违约责任的情形约定,但是不包括合同中的商务条款,比如标的物的价款、规格等。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履行过程中,合同可能发生变更、解除等情形。针对变更、解除情形,认真审查原因、动机、违约成本、及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证据采取保全措施等。5)合同纠纷的处理根据合同签订、履行的管理措施,及时制定诉讼或者仲裁方案,争取减少损失或者利益最大化。6)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管理干部进行法律培训。

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哪些风险管控措施

3,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的方法

控制合同风险方面:控制货物、控制资金、控制对客户带来利益和损失的行为约定、控制交付手续。合同风险的识别建立格式合同,逐步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合同管理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识别风险:1 对方的营业范围和资金实力;合同标的不是主营业务,且标的额与对方注册资金不匹配,就有风险;2 对方的专业能力和交货情况;对方生产标的物专业能力不足,以前交付很少,就有风险;3 对方在行业中的信誉和产品在消费者中的信誉;对方信誉较差,消费者反映不佳,就有风险;4 对方有否无原则的承诺;对方无原则承诺,信用会有问题,就有风险;5 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又没有合理解释.过低价格没有合理解释,就存在质量风险.

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的方法

4,合同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一、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二、按流程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方法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三、按导致风险主要因素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方法  (一)外部环境因素  (二)合同对方的因素  (三)本企业自身的因素  四、合同风险的主要应对策略  (一)风险规避  (二)风险降低  (三)风险分担  (四)风险承受

5,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要注意什么

  1、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时,评审其商务和技术要件、文本条款等,不存在法律风险或法律风险可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和修改合同内容,却可能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所以企业必须有效控制和规范合同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2、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 为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不少合同在签订之时或之后再签附件。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往往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主文认真、附件随意的现象,造成了法律风险隐患,因此要强化其管理。   3、量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在定岗定员定职责的基础上,必须强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合理设置量化考核指标,确保和督促法律事务部门认真、扎实地进入合同管理环节。   4、建立合同法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 。企业所面临的合同法律风险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企业战略策略、业务范围的不断变化,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会出现波动。合同法律风险的变化决定了其风险防范机制也应该是动态高速的。要根据企业以往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归纳整理,确定风险偏好、风险点,并适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点,不断进行高速完善,使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5、培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 再好的制度设计、流程设置,如果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仅仅精研法律,而没有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做到与业务部门和人员关系融洽并被认可,从而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必须营造与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的相同语境和沟通平台,深入了解业务,培养商务头脑和全局观,从业务人员的角度看问题,切忌长篇大论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做之类的法律问题,而是及时回应,清晰简明地交换意见,积极寻求合法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合法合规性与商业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切忌单纯规避风险而坐失商业机遇。   6、建立专门的合同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通过专业眼光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潜在的法律风险,可通过《公司管理法律建议书》提出完善管理、化解风险的措施;在参与具体合同的审查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之义务,充分预见法律风险,及时起草《法律意见书》予以提示;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新法实施、新政出台等,可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合同法律风险时,应及时提交《公司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做到有备无患。如此一整套专门的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可将预见到的风险及时提示出来,通过风险转嫁等方式来化解。

6,合同的常见风险有哪些如何预防居间合同风

您好:一、居间合同的常见风险有哪些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二、如何预防居间合同风险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居问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现实生活中上当受骗的受欺诈人都是相信居间人一面之词,没有自己进行认真的了解及考察,从而落入合同陷阱。2、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在居间合同欺诈中,多数受欺诈人是因为相信居间人的真实和可靠,忽视了对第三方的严格考察,有的受欺诈人虽然进行了实地考察,但实际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考察往往为一些表面现象所蒙蔽。对第三方身份进行考察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要坚持看到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不能仅看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便轻易相信。(2)将营业执照上的有关信息作一摘录,通过合法渠道到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该单位是否真实,是否仍在合法经营,是否年检等,通过对这些机关的拜访便会基本查清。(3)注意第三方要委托加工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止项目的进行,以免损失的扩大。3、对居间人提供的合同标的物要进行认真考察,了解其实施的要求是否真实、科学。由于居间合同欺诈中,居间人提供的居问信息多为加工承揽信息,所以考察信息的真伪,预防欺诈后果的发生,主要在委托人对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进行仔细考察。合同欺诈人惯用的伎俩是预付保证金、试制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正式履约,而伏笔便设在样品试制上、验收上,根据对方提供的样品或图纸往往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被欺诈人不但损失了中介费、产品试制费而且背上了违约责任。因此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必须在对合同定作物的具体要求综合考察后,才能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支付中介费。

7,合同管理的各环节有哪些风险管控措施

b不是全部物资,而是重要物资。第六个环节:管理供应过程(第十条、第十二条) 管理供应过程,主要是指企业建立严格的采购合同跟踪制度,科学评价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并根据合理选择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实时掌握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情况。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1.缺乏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跟踪 2.运输方式选择不合理 3.忽视运输过程保险风险 后果:可能导致采购物资损失或无法保证供应。 主要管控措施:有4个 1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主要条款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需求物资的及时供应。 2.建立并执行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 对重要物资建立并执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 对需要监造的物资,择优确定监造单位,签订监造合同,落实监造责任人,审核确认监造大纲,审定监造报告,并及时向技术等部门通报。 3.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 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和采购物资特性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 4.实行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 实行...b不是全部物资,而是重要物资。第六个环节:管理供应过程(第十条、第十二条) 管理供应过程,主要是指企业建立严格的采购合同跟踪制度,科学评价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并根据合理选择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实时掌握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情况。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 1.缺乏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跟踪 2.运输方式选择不合理 3.忽视运输过程保险风险 后果:可能导致采购物资损失或无法保证供应。 主要管控措施:有4个 1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主要条款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需求物资的及时供应。 2.建立并执行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 对重要物资建立并执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 对需要监造的物资,择优确定监造单位,签订监造合同,落实监造责任人,审核确认监造大纲,审定监造报告,并及时向技术等部门通报。 3.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 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和采购物资特性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 4.实行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 实行全过程的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2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合同调查 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授权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 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合同谈判 第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 第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策略。 第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 第五,加强保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合同文本拟定 第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 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 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 第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第六,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合同审核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慎重对待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合同签署 第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对外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二,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印后保管人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保管人应当记录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以备查,如果发生合同专用章遗失或被盗现象,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采取妥善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登报声明作废等,以最大限度消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 第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履行 第一,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第二,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第三,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 第四,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合同结算 第一,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 第二,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合同登记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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