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在电子厂办了入职手续签了合同如果跟他说我不做了合

你好,如果你提前解除合同,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外,如果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招录、培训等费用,用人单位有权主张赔偿。
不明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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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了合同能通过电子邮件解除吗

  首先要看你和对方签订的合同中的解除条款,如果目前的情况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那么合同自然解除。如果条件没有成就,那么就要协议解除。 这份电子邮件是对方寄给你的么?如果是对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未经过你同意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同意解除,那么就打成合意解除合同,那么也就有效力。 如果是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你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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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怎么解除电子档合同

电子档合同是一份电子形式的合同,当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内部会交劳动局申报电子合同。解除方法:个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内部会经过电脑办理退工手续,从而解除与员工的电子挡合同。如若公司不解除,当事人可以向公司索要一份《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备案登记手册》,一份用工证明,一份《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仅限交社保人员),一份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以及《劳动手册》(限本地户口)。 有发现离职几个月后扔没有与前公司解除电子档合同的,可以向原公司提出解除,原公司当天办理退工手续后,个人去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台,或社保局办理退工手续窗口确认是否解除。

请问怎么解除电子档合同

4,怎样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此外,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应当在该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不行使的,则解除权消灭。

5,合同签订以后还可以解除吗

合同签订后还可以解除,具体解除方法如下: 1、合意解除。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2、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已经签了的协议是否可以解除

可以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以协商解除,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或者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或者一方是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可申请法院撤销。

7,想问有电子合同没有交社保那样合同要怎么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你可以去询问相关人员的。公关人员。
公司有给你交失业金吗?如果什么都没给你交的话,就直接递辞职报告。但是你要先问清楚公司有变相给你关于社保的补贴吗?如果没有,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去投诉,让公司给你补上你的这几个的社保~~~如果有补贴就什么都没的说了~~如果有交失业金的话,你得和单位协商好是“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然没有失业金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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