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5-04 1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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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特征有:两层含义:(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zhidao系的法域版。三个标准:(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权的;(3)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分析: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形成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怎么才能深刻理解区分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特征:1、主体的私人性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3、产生的自治性。根据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或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4,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如下:(1)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平等。无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乃至国家,在所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都是彼此独立、互不隶属的平等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对等。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法规范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并因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举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国家。国家仅在特定情况下才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如:发行国债。(2)内容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3)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权利、义务的载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其中,物是物权关系的客体;行为是债权关系的客体;智慧产品是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人格和身份则是人身关系的客体。另外,在法律特别规定情形下,“权利”也可以成为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权利抵押、权利质押等。
5,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这里的意志是指国家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和行为人的意志,法律关系是反映统治者意志和行为人意志而形成的关系,因而不属经济基础范畴。(2)它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以得到法律认可为前提的,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废的前提条件。(3)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法律规定和调整人们的行为是通过界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因而,没有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4)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故由此而形成的关系就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6,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涉外性。简单说就是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要素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事法律关系。这是它同纯国内民事法律关系区别开来 二、私法性。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关系。这使同其他具有涉外性的法律关系,如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国家间的关系相区别开来这个表述错误。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这里边的很多权利义务都是当事人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形成。而物权法中的所有权,一般来源于法律创设。
7,民法学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具体情况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总结一下我认为1. 行使的权利是合法权利(否则就不会滥用而直接是侵权了)2. 因为合法行使权利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造成了危急情况3. 对权利的行使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是不可避免的,最多也就是紧急避险)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事法律事实,足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8,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有着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它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的具体特征。 1.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 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它们互相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只有民法规范不会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还要有民事法律事实,才能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9,民事法律行为特征有哪些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1、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
2、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3、表示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4、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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