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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表明自己的诉求,诉求根据自己的意愿。

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怎么办

2,不按合同付款怎么办

首先可以发出催款函,其次发出律师催款函,里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再次,可以按照合同纠纷解决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可以先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再诉讼解决!需方不按时付款,可以催促对方,还是不行,就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告他们违约!如果证据齐全,一般都能胜诉!

不按合同付款怎么办

3,劳动合同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怎么办

对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5、诉讼,要求赔偿。
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怎么办

4,签完合同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怎么办

签完合同以后对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也就我们常说的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有实际违约、预期违约等表现形式,而实际违约又分为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等。对方如合同违约,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处理:首先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对方催告,敦促其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在经催告后对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我们可以抗辩,也可以停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免损失扩大,当然此处的义务需是后履行义务或同时履行的义务。最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通知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

5,没有合同违约怎么办

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那么,如果你说的“毁约保证金”是“违约金”的意思的话,那就至少是不能全额退回了。 但,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可能不承担责任。看看承包商为什么“没钱”吧。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虽然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你之前已与其达成谅解协议,并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如果甲方按后来的约定付了相应款项后你不做工程,实际上属于你违约。当然,这属于民事责任。鉴于你完成的工作量超过你拿到的款项,双方此前又有这些纠纷,也许你到时直接不做了,甲方不会继续纠缠吧。

6,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怎么处理

您好,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对于买卖合同的违约方,你公司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

7,没签合同公司毁约怎么办

首先你要有证人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如果有就好办了,因为劳动法有规定,如果没有签合同而进行的劳动关系视为合同已签,并且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毁约可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请求帮助,如果你有证据就没问题。
找足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然后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
1、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4、上述要求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6、再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这简单,我个人是这样:如他悔约,煤气罐拿到办公室就好说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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