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欺诈归属什么单位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不是合同诈骗罪,只能说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你应当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欺诈归属什么单位管

2,签订合同不合法哪个部门管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不合法,合同无效;合同当事方不会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你不需要承担任何合同义务,不享有该合同权利。但是这里面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对方隐瞒了违法的内容最后导致该合同无效,他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得到救济。
人事部,,有的公司叫行政部

签订合同不合法哪个部门管

3,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法律制度中,一方违反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依法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4,合同纠纷找那个部门处理

您可以找属地工商机关合同科组织合同争议行政调节。工商机关合同科工作人员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您的投诉。依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十条:“合同争议调解机构,受理调解合同争议案件后,要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并在五日内提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意见。”如调节不成,您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日常生活中,合同纠纷双方往往先选择工商机关调节,因为,成减少时间成本、精神成本、经济成本。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1.行政部门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2.仲裁调解.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调解协议。3.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

5,建筑工程合同不合法求助那些部门

合同不合法,不影响合同里边的争议解决条款。如果连争议解决条款都没有,那就只好法院。咱们国家的法院理论上还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不像国外,合同上咋写就咋办。他们叫欧美法系,咱叫大陆法系
想要给你具体可行的回答,必须要看到你合同的内容才可以,而你说的又恨不具体。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行为能力的人,订立合同无效;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即合同的互为有偿性和目的的合法性;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以非法经营的产品为基础订立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不公正的合同只要符合了上面的要素同样是有效的。  乙方如果汇款给了甲方,然后甲方没有给乙方寄产品或者有劣质产品应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应该怎么修改?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没见到你的合同,不敢妄加猜测合同的内容。但是不管是什么合同,不管是什么标的,都建议买家先到货后付款,这是对你最有利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想解除合同能找哪些单位违法法律法规

您好,合同解除要根绝《合同法》中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太多了1、提前3欧日书面通知企业,接可以解除。2、试用期内提前3日即可。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有违规、违反合同约定的很多情况都可以解除,比如企业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企业强令违反法律作业等,都是可以的。你有哪些情况?
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收款单位如果不是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合同中的任何权利,除非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了这个收款单位,但应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合同中的另一方,未经通知,对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此为,合同权利的转让)2.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书面授权这个收款单位代为收取款项。收款单位应当向合同的另一方出具书面的授权书。(此为,委托收款)3.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将款项直接汇至收款单位,或者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直接向收款单位履行付款义务。(此为,向第三人履行)除以上情况外,收款单位的收款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合同的另一方有权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7,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规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要承担违约责任,分类来讲,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书”的约定违法: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的,不需要向单位申请,也不需要单位批准,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而不是用人单位给予的权力,劳动者只要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就行,单位没有是否批准的权力。这是属于无效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并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的约定违法:缴纳社保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权力将其义务转嫁到劳动者身上。这是属于无效的。“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职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约定违法:只要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就不存在单位同意的说法,不需要单位同意。并且违约金的约定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这是属于无效的。“违约金标准按甲方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的平均月薪收入乘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以月为准,未履行的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三个月计算)”的约定违法:一方面违约金的约定本身就违法,另一方面其计算方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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