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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调整那些合同关系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都是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那些合同关系

2,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并用欧拉图表示

我认为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对设备的改造的条款可以比照适用《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因为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只要不违法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想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所以对合同性质的定性不会影响案件结果。 《合同法》157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合同法》158条2款,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但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并用欧拉图表示

3,公司与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公司与公司所属企业在合同上的关系分两种情况。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合同主体关系。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签署合同,分公司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子公司的公司以出资、控股等形式显示支配权的公司,子公司是另一个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某企业在某地的分公司,只能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企业在当地有子公司,则子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你好!这是正常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的三个要件 1、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缔约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法,不损害社会...如有疑问,请追问。

公司与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4,经济法合同法法律关系

1. 错。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还需符合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2. 错。举例:比如我卖你一瓶水,100块,你已经给我了,结果买卖合同被法院宣告无效。此时你可以根据不当得利向我主张100块的返还。
你好,对于你第一个问题,我的解答是,你不能把那辆车卖掉,根据我国物权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车辆来说,对于它的归属主要是根据登记的车主来决定所有权的归属,在你所说的情况,虽然是你付款买的车并且有相应的单据,但并不能证明你对该车享有所有权,所以你是不能对该车辆进行处分的。所以这件事你做得很不妥。你是不能出卖该车的。 对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来说,对于借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一定要有相应的欠条或借据作为依据的,就是说,你这个情况对于在法庭上举证是很困难的,建议你现在及时与对方联系,之后补写一个借条,这样才真正达到借款的合理合法有效。另外,如果对方不同意补写建议及时请律师介入进行调查取证。以有利于后期的诉讼。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联系。

5,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主体:参加合同关系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之争总是围绕着一定的对象所展开的,没有一定的对象,也就没有权利义务之分,当然也就不会存在法律关系了。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行为,物,财产,智力成果。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是合同主要条款所规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某种行为,同时要求义务主体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实现合法权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予以保护。一方面,权利受到国家保护,如果一个人的权利因他人干涉而无法实现或受到了他人的侵害时,可以请求国家协助实现其权利或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权利是有行为界限的,超出法律规定,非分的或过分的要求就是不合法的或不被视为合法的权利。权利主体不能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为目的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或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2、义务   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实现其权益,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义务人履行义务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保障,所以,法律规范都针对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规定了具体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强制性规范,更是侧重了对义务的规定,而不是对权利的规定。另一方面,法律义务对义务人来说是必须履行的,如果不履行,国家就要依法强制执行,因不履行造成后果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6,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是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合同法则是一部民事单行法。合同法的制定需要参照民法总则的规定,但两者的不同之处还是很多的。(一)《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要件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理解与适用:该规则衔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追认制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有效之外应为无效。但立法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效之外的无效行为归入了可追认,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可生效。3、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有效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在法人一章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一部分。代表行为以“身份及名义”进行判断,在今后合同审查中应注意是否需要约定盖章后生效。4、职务行为的有效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理解与适用:职务行为以“身份、职权、名义”进行判断,注意与“表见代理”之间的关系。
民法总则是对原《民法通则》的完善不是对《合同法》的改变

7,有关合同法的问题

1、C 2、D 3、B 4、A 5、D 6、A 7、ABC 8、B 9、D 10、A 11、A一、1、商店与A是基于重大误解的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2、对A的可以成立,对B的不可以。首先B属于善意第三人,并支付相应对价,对B的不能成立。对A的可以成立,如1所述。
应当满足,因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但乙必须提供被胁迫的相关证据以供法院使用。
CDBCD A7ABC 8B 9D 10A 11B(1)性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法律后果:合同不成立。(2)对B的诉讼请求时不成立的,因为B是属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对于A的请求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商店将价格标错是错误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是核心就是意思表示,既然意思表示是错误的,那么该买卖行为就存在瑕疵,对手损害方来说是可以主张合同不成立。合同不能成立,买卖行为就归于消灭。所以法院应当支持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
刚才因系统未能显示问题,参考答案如下: 1、C 2、D 3、B 4、C 5、D 6、A 7、ABC 8、B 9、D 10、A 11、A(1)性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法律后果:合同成立并履行。(2)对B的诉讼请求时不成立的,因为B是属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对于A的请求时可以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商店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合同。
1、元宵购销合同纠纷《合同法》第71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138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本案中,双方约定2007年2月10日乙方向甲方出售元宵200公斤,也就是说有具体的履行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1月10日乙方将合同约定的200公斤元宵送到甲方,提前履行是违约行为。且由于距元宵节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元宵难以马上销售,且元宵又不易保管,会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拒绝接收。2、医疗费用纠纷甲有权向A市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本案中劳动用工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无效。同时也违反劳动法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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