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除合同就新签合同,与前公司没解除劳动合同又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5-02 01: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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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前公司没解除劳动合同又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既然有规定自动解除,就可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2,和原来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签新单位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合同期满就会自然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期未满的话,你就构成了单方面毁约行为,这样原单位有权利要求你赔偿毁约金的应尽快解除,不解除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看你具体情况
权利和义务原单位可能会要求你和新单位赔偿因你离职带来的损失,建议尽快解除原劳动合同。
3,和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这个具体看情况了 有没有敬业尽职的情况 要是只是个很普通的员工的话 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 跑那么远跟你打官司 也是有成本的必须要有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无法在劳动局进行用工备案,无法办理社保转移,并续交社保。如果你去的是竞业(竞争同业)单位,而原合同上又有关于竞业方面的事宜的话,你会有点麻烦,原单位会要求你赔偿。 另:写封辞职信,寄回去,留下邮寄底连
4,原单位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就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很多的,比如一人在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顾问,非全日制用工中一人多职等. 关键是你与前一个单位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是否约定你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即有不准兼职或有竞业限制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在后的劳动合同不得对在先的劳动合同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若单位给你放大假,虽没有解除合同,却又不给发工资,但又明确限制不准兼职,那么单位这样做则是违法的,不合常理. 综上,若在家闲着,不如去工作.但是应对违约或对原单位的不利影响有可能的损失与再工作所获利益进行权衡即可. 祝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会被认为以实际行为向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没有尽到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新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 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然,你与新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不会被认定无效,这点请你放心。1、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2、《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在原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质上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应当履行新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此条款,您若是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单位不予追究的除外。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要赔偿,现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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