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协议,如果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9-27 0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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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入厂三十天过后,公司没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赔偿二倍的工资给员工 建议你仔细研究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适当时候应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下,这样可以督促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予你法律规定的补偿。建议你和劳动局联系下,不过不能让他知道是你告的,不然以后你就可能不在那厂继续做下去咯。
2,用人单位不与我签立劳动合同
大概估计一下,经济补偿为8个月工资,另加44个月的工资。
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合同法上讲,若30天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为11个月)。
2、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你可以去寻找劳动部门的协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都是合法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的,自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的前一日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并自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单位应同时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不签,自满一年支付双倍工资。
5,公司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你工作的第二个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2、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补办啊,如果你是全日制的话,干满1年就可以补办合同了
6,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则: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二则: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便意味着只要不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应存续至劳动者退休,到终止劳动关系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2款,若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该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否则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按原劳动部《违反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7,单位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单位是想少交社会保险费,按照一千和按照二千八,这之间的差别就大了。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你的养老个人账户就少了很多,还因此多交了税。
另外,上面那个回答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说法是错误的。
现在需要知道,你已经工作了多久了,你提出这些,最主要是想要解决什么问题,你的诉求是什么。这就是钻法律孔子,我国劳动合同法是规定了“实际工资”但只要超过最低工资就可以了。但行业薪酬是这个标准,单位所怕的是到最后的墨迹。可以这么干的。但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了,如果单位可以,你平时多掌握你在此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了,按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算貌似 是这样的,很多公司都是底薪不一定很高,但是别的什么话费补贴啦一大堆加起来就不错了啦。。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请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优势和现今就业难的状况,通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因没有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而用人单位也借此逃避责任。 《劳动合同法》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用人单位为按该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的,存在以下法律后果: 一、自其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自其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其不按本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他们的回答最具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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