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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

委托人(指单位或者个人)委托行业经纪人,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贸易合同就叫“信托合同”也叫“行纪合同”。
委托人(指单位或者个人)委托行业经纪人,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贸易合同就叫“信托合同”也叫“行纪合同”。如果经纪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贸易合同就叫“委托代理合同”。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

2,简述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委托人是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人是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合同也称为信托合同。 (2)行纪合同的特征。行纪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其标的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是:①行纪人一般以行纪为业。②委托事务范围不同,行纪人受托从事的事项为贸易活动。③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效力。④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⑤费用负担不同。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简述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3,行纪合同是主法律行为吗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通则》所采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的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提法就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因此,合同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行为,合同是否合法,是待定民事行为,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
(1)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委托人是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人是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合同也称为信托合同。 (2)行纪合同的特征。行纪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其标的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是:①行纪人一般以行纪为业。②委托事务范围不同,行纪人受托从事的事项为贸易活动。③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效力。④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⑤费用负担不同。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行纪合同是主法律行为吗

4,行纪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订立行纪合同,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行纪合同因委托事项(标的)不同,其合同的内容也各有区别,但总体而言,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明确合同主体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3.价格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购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一堆、一车、一捆之类用语。5.酬金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6.保管责任在合同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7.违约责任行纪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违反合同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方式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合同纠纷时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时无所遵循。

5,电大合同法简述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如下:(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3、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6,如何界定行纪合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行纪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委托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委托人向行纪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例如:你从某商初购买了一件上品,你们之间是买卖合同。行纪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例如:你委托第三人把你自己的产品放在第三人的平台上卖,然后你向第三人支付报酬所成立的合同就为行纪合同。
界定行纪合同注意以下几点: 1、行纪合同约束对象是行纪人和相对人; 2、行纪人是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3、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自买自卖行为有效; 4、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自己承担费用; 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 关键注意区分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代理合同的区别。

7,合同法中的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是一种经营活动。行纪人在其行纪事务中同时与他人形成两种不同的合同关系:一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关系;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行纪合同的特征: (l)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的事务。行纪人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办理物品买卖,以及其他委托事务,并对自己的行为直接负责,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所在。(2)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行纪人虽然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但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委托人应向行纪人的经贸活动支付一定手续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行纪合同文本 行 纪 合 同合同编号:委托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行纪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 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第三条 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第四条 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第五条 违约责任第六条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委托方 行纪方单位(人)名称(章) 单位(人)名称(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3、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以及其他约定的方式订立,无需以特定方式订立。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5、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交易活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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