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法律咨询热线微信咨询,人民土地利益受损该打哪个号码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8-12 0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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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土地利益受损该打哪个号码

2,农村土地确权咨询热线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村宅基地咨询热线,您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也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第一,12345市长热线,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第二,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12345温馨提醒您: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村民应当按相关程序进行申请、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盖房屋,不得擅自加盖房屋。

3,农村土地权纠纷我想问下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的
土地使用权争议应该先由政府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争议,可以要求乡镇政府处理,如果是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要求县政府处理。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农民土地问题投诉热线
法律分析:12336。“12336”是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号码。群众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可第一时间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与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同时随着12336举报电话的开通,国土资源部同时开通12336微信平台。群众发现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后,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公众服务号或点击微信城市服务中“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输入相关信息,提交违法线索。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5.1 违法线索发现渠道 (1)举报发现。通过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网络举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巡查发现。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路线、频率,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或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媒体反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6)其他渠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关于土地纠纷的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一楼说得对,属于民法中的相邻权纠纷,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尊重历史的原则来处理。很简单,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申请乡镇政府行政确权好了向法院起诉,这是相邻权问题,可以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6,农村土地法规咨询
村委会“卖地”是不合法的。目前也没有人敢随意买卖土地。你们可以到农业局去反映上述问题(农业局管土地承包),也可以到纪委去反映村支书的行为。法院是以什么名义领取土地征用款的?是以甲方的儿子给对方的侵权赔偿金吗?这样的话甲方土地的征用费是不应该拿的!
7,农村土地纠纷咨询
“我有一块土地” 很抱歉,在中国没有一个公民拥有土地。拥有的只是使用权或经营权,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本村人”有优先权。只有“本村人”都放弃优先权的情况下才能流转给“外村人”。这里的“本村人”指的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有一块土地 93年和别人互换 别人补给了我2200元 换地协议上说明是建房,... ...咨询律师吧,法律援助电话:12348 免费的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8,土地法律援助
一、如果1995年政府签发给乙丙的《土地延包合同书》上期限是30年的话,这种情况属于甲的妻子和子女在二轮土地延包中因户在人不在而未得到承包地。这种情况,现在的政策一是村里有机动地的情况下,将机动地分给甲的妻子和子女,二是村里没有机动地,只能等待村里有地后或通过土地流转来解决。二、如果此事已经走了司法程序,且要求乙、丙归还土地,后果很可能败诉,也没必要上诉了。当务之急是找到省市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去找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相信在村委会有机动地的情况下,此事还是可以解决的。1、要求合理; 2、手续清楚:产权清晰,政府给你妈妈的; 3、具体操作最好找律师帮助法院起诉后,双方协调解决! 4、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说对方不法侵占、霸占土地!
9,土地法律咨询
村委会原来分地的那人死了,现在的村官还没有死,他们是村委的合法代表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的规定,现任村官有责任给你解决上届遗留下来的问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村委把你家了承包地收回并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是违法的,是侵犯你家合法承包经营权的,也是违返《合同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还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3条、第54条的规定,你仍然要与现任村委会协商,要求返回你的原承包地,并赔偿因此给你家造成的全部损失。 解决办法: 首先你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修造防洪排灌堤坎、沟渠水池,还有因增设耕地面积的投入等 )。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只要你的户口是村里的,村官就没有理由不给,这跟分地的人的死有怎么关系?你可以去镇政府问一下,或提起行政诉讼.....以前的承包地要不会来,这是肯定的。1996年前后,我国农村实行了二轮土地承包政策,集体把土地收回来重新进行了发包,你在八十年代承包土地十五年的合同自行作废。朋友,我在农村法律服务所工作,情况像你这样的很多,前几年群众对土地不重视,因此好解决,现在想解决难上加难,就别为此事再费心了,不种地不领粮食补贴照样有发展的机会。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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