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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同关系的问题

要看他们之间以前是否用传真交易过。 如传真包括货物的必要信息,即单价、数量、种类等,一方传真,另一方又回传表示接受,这当然形成了合同关系。 如反悔的,构成合同上的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需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关于合同关系的问题

2,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3,单当法律行为也可以产生合同关系

正确。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权代理、赠予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形成一定的合同关系。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另外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至于有没有效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是否符合效力要件的要求。

单当法律行为也可以产生合同关系

4,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成立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条件有:1、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本案有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2、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果是大额现金,需要说明钱款的来源,如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向第三方借款等,并有借款方的确认收到钱款的书面文件。

5,甲乙公司的行为是否形成合同关系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构成!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该公司的商业广告已经是要约邀请,且为不可撤销的要约邀请,乙已经带了汇票去准备买车,而甲也没有因车已卖完而发表任何形式的撤销声明,可见两者的合同已经成立! 针对上面的案例,甲需要为其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提供违约赔偿!
楼上不懂请别乱说 说是要约邀请 可能你根本没学过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商业广告一般情况下是要约邀请 但是如果广告中明确出现商品的品种 数量 价格等内容 可以认为是卖方接受此要约的约束 因此毫无疑问这是个要约 而这个要约是针对所有要购买的人都是有效的 这个题目应该是02年或者05年的司法考试原题 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要约 而乙公司带钱去购买汽车 乙公司没有货可以提供 当然的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试问楼上的朋友 像你所说 如果是甲公司的广告要约邀请 那乙公司买货的行为是什么? 是要约吗? 如果是要约 那承诺何在?承诺都没有? 哪来的合同? 完全没有法律根据 好好补课吧!!

6,合同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各是什么啊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中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④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7,订立合同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举例说明

订立合同过程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是一种经营活动。行纪人在其行纪事务中同时与他人形成两种不同的合同关系:一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关系;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行纪合同的特征: (l)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的事务。行纪人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办理物品买卖,以及其他委托事务,并对自己的行为直接负责,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所在。 (2)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行纪人虽然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但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委托人应向行纪人的经贸活动支付一定手续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8,合同的形成

1、“单方修改合同,形成伪证、违约问题”:尚不构成刑事责任,只是民事违约纠纷。2、单方修改合同:修改的合同条款无效。你方有权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持合同原件、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该大队队委(村委会?),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到2013年。3、如果你方也不想再继续承租:可以对方违约致你方无法经营、无法实现原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像这种情况的单方违约赔偿金应该怎么算?”:(1)单方违约,只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赔偿: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法》的规定,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到期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但预期利益应以合同签定时违约方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具体 到你的情况,可以要求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另找房屋搬迁的损失、现在到合同结束预期可以得到的收益(以剩余年限的租金、可以预期或证明的每年的收益X剩余年限)。5、“我方可采取什么措施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收好合同原件,不要轻易给对方,然后协商违约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6、不管你是否该村村民,只要你与该村大队签定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就对双方有约束力。
无论你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均与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收法律保护。如果你不想干了,根据情况分别考虑:1、如果你与单位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关系的期限,那么你可以选择提前预告解除劳动关系,即提前三十天向单位辞职,由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如果你与单位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有可能收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如果不签订视为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合同意向,起草合同,签订合同。

9,1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1、合同成立;2、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电;3、回电第一句话是:接受贵方条件;4、至于乙方想每吨800元成交,只是希望甲方降价,所以甲方降价与否不影响合同关系成立。
显然不能成立了。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
1,有效,虽然甲公司内部规定该机床处置须经股东会议决议,但不得以此对抗第三人。乙公司有理由相信王某代理权,合同成立并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理由成立。乙公司经营状况发生恶化,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可以解除合同,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乙公司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甲公司依法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丙主张留置权时,机床是否还由丙保管?若仍由丙保管的,丙有权主张留置权。 《合同法》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成立.甲公司2000年3月1日电报中要约;乙公司3月3日电报是新要约(反要约).合同法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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