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能吗...您好,在合同法中规定的著名合同中有一份租赁合同,您所说的借款合同应该属于租赁合同。民法典之前的合同法是如何规定利息的?不偿还债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债权债务主要有以下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租的房子玻璃突然爆裂,请问是谁的责任?自己要赔偿吗?有没有法律...嗯,按照正常程序,应该找专业机构对玻璃爆裂的原因做出裁决,然后在此基础上判断谁该负责。我相信你也感到烦恼。..........只是一块玻璃。丢掉它。中国合同法第220条规定了租赁物的维修责任,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减少租金或者相应延长租赁期限。按照你说的,玻璃爆裂,属于意外事故,应该由车主来修理,他不需要赔偿。同时,正常使用造成的租赁物的正常损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不放心,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欠钱不还的法律条文有什么呢据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二百条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贷款金额归还贷款并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催收贷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按约定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3、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适用于借款合同,众说纷纭。一种意见是,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应当认定为不支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允许更高的违约金,那么出借人就可以以违约金的形式规避上述规定,这样就会纵容高利贷,导致上述规定中禁止高利贷的条款失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利息是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因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而支付给贷款人的一定金额的款项;违约金是一方违约时承担的违约责任,只有在违约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不存在“贷款人可以违约金的形式规避上述规定,会纵容高利贷”的问题,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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