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劳动仲裁电话咨询

12333劳动局电话
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只咨询仲裁的程序,因涉及到具体事项的,一般都是由12333(全国统一的劳动咨询热线来解答)解答。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需要咨询的,12333都可以解答,该电话每个地区都有。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劳动仲裁电话咨询

2,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全国劳动仲裁热线电话是:1233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3,劳动报酬仲裁咨询

没签合同的话 只有口头证明是不成立的 说开多少工资也没有证据啊 要是没签合同的话 不如去仲裁申请双倍工资了 没签劳动合同 公司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者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普通仲裁案件时效是1年。 拖欠工资后,继续上班的,无仲裁时效限制。 拖欠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以上是仲裁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效是2年。

劳动报酬仲裁咨询

4,劳动仲裁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你好?劳动仲裁电话是12333。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一系列服务。12333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拨打12333号码的收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 劳动仲裁的流程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仲裁的日期。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后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你新年快乐 提问 我们在成都工地工地上干了四十多天活,工资到今天老板都不给,请问你们给我们帮忙吗 回答 亲。这个需要拨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去解决 提问 我们打什么电话可以投诉呢 回答 成都哪个区的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电话:86647504。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6624794。青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6258909。金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7546685。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4313034。武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5064377。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5193801。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电话:68772329。龙泉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4857694。双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5836533。温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2728287。郫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7928626。新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9397853。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3887799。新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2516405。 更多8条 

5,劳动仲裁免费咨询

这个 你不应该 让单位知道你怀孕了 试用期内被认为 不合适该岗位的话 公司是有权 解除聘用的 但是 你的试用期 有问题的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啊 公司这是逼你自己走 你这个情况仲裁的话 可以要来 你工作第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还有就是 因为公司 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 应该支付给你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因为没有合同 随意调岗这个事 你没有话说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 你要拿到你再公司工作的证据 比如工资支付的 银行打款记录 考勤记录 工牌 工服 名片等证据 证明 你与公司 有事实劳动关系 然后申请仲裁追偿 双倍工资 和经济补偿金

6,劳动仲裁咨询

你好,这个事在这里说还比较复杂的,首先公司在使试用期间就应该交保险的!这是劳动法的规定!不管使用后用不用他都是要交的!或许很多人还不太清楚的。我们单位都是这样执行的!就凭这点他就违规了!但前提你证据和工资收入记录证明。你说到加班也是同样的~~~至于节假日加班一般来说礼拜天是可以调休的,如大的节日,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春节!是必须三倍工资的!你要是自动辞职不续签,你很难仲裁的,因为是你自动放弃的,只有公司不和你续签或者裁了你,你才有胜算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关于赔偿,是按你的工资收入多少,还有加班这块仲裁会进行核算的。
"关于劳动纠纷想咨询下。公司可以在业务员的业务费里面扣利息吗?克扣的理由是货款回收迟了"。对于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业务合同里有否涉及业务货款回收迟了必须负担利息的条款存在,或者在劳动合同里设置保底工资制的前提上,与业务责任相挂钩的激励工资。如果是单一的业务业绩工资制的劳动合同,那么在业务费里扣除利息,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请申诉。如果是单一的业务关系,那就是经济合同,不属于劳动范畴。

7,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怀孕期裁员是不合法的,但你坚决不能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就算是你自愿离职的了,企业会拿你写的离职申请当做证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这一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是二倍。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大连劳动仲裁法律咨询还要找好久吗?市政府那就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呀,你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去网上咨询一下看看,大连法律顾问网就不错的。你可以去看看,像你这样的是的确是打听清楚点的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8,关于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方面的咨询

您好,如果您是主动离职的话,是不可能要求公司的经济补偿的。除非单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或者第36条的情形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关于劳动仲裁咨询

报销单据如果你没有出差凭证,一旦劳动仲裁,你将非常不利。  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之差额部分。  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拖欠、克扣工资属实,你可以得到拖欠、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主要看你们是否有劳动合同,还有看你是不是在试用期,如果是试用期辞退是没问题的,只要不是试用期辞退是要赔偿的,而且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没劳动合同还得赔偿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是按每个月实际发到你手里的工资算的,不管什么费用,总费用金额,不管是底薪还是什么。就是每个月实发到你手里的钱数为准。我也在仲裁,所以对这些了解了半年多了,建议你去中顾律师网那里有在线律师咨询一下,他们一般会第二天回复你的,有的几个小内就回复你了,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地找你所在地的劳动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祝你早日解决好!新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劳动仲裁解决:1、要求单位支付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2、单位补缴2010年6月至今的社保费;3、足额支付2010年年底出差的报销费用;

文章TAG:劳动局仲裁咨询劳动  劳动局  仲裁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