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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局网上投诉

北京劳动局电话:63011322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你的问题!希望你早日解决问题!
试用期间,提前三天即可解除合同.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局网上投诉

2,网上怎样向劳动局投诉

昆山华达利总厂,在这么热的天连风扇都不给装,有个风还常冒烟,这老板也太黑了
按照法律来说这种事情只有通过书面诉说,永远不支持网上投诉,望采纳

网上怎样向劳动局投诉

3,违反劳动法网上那里投诉

对违反劳动法投诉的渠道:1.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直接投诉;2.通过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得到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地址,面对面投诉;3.登录上海市社会保障网进行投诉,给你链接:http://www.12333.gov.cn/index.shtml
你好! 可以去相关的部门例如劳动局的"劳动关系与监察科"或者是属于各区的劳动监察队~~~~ 咨询过过莆田的114~~~ 如有疑问,请追问。

违反劳动法网上那里投诉

4,有没有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的渠道

你好!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就是你们说的劳动局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1、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2、依据的法条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5,劳动局在线咨询在线等

拨打劳动局在线咨询电话12333。服务内容:(一)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咨询;(二)提供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  (三)提供省劳动保障厅办事程序咨询服务;(四)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五)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发送传真文件资料,播放政策问答录音,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回复留言;自动听取政策问答录音,自动索取传真文件,自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等。
看看技术转让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劳动者一起转入新单位的 条款,如果有,仍然可以累计如果没有这样条款,只是技术转让,就没法办累计工作年限 ,只能算最后2017年入职的。如果工作满6个月,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6,在网上怎么向劳动局投诉拖欠工资的事情

劳动局早己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打114查号码,直接去投诉,网上无用
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7,怎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呢在线等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首先应收集落实证据,待证据充足了,就可以把证据整理出来,打印好,自己留存一份备查,同时还要写一份举报投诉材料,然后带着这些资料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立案即可。
建议你直接拨打打的投诉的电话,问一下你们当地需要什么条件一.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2.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代表人数最多不超过5名。 三.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下列投诉不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范围,投诉人应通过相应程序解决: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 2.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但双方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事项。 3.投诉人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4.因工程承包、提供劳务产生的个人与单位之间、公民个人之间的劳务报酬等权益受侵害不属于劳动法律调整范围,应通过民事诉讼等程序解决。 5.其他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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