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村民委员会is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帮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第三条中国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6、 村民 自治法和 村民组织法

法律的主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施自治,由-2。第二条村民委员会is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中国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依法干预-2自治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工作。

7、制定 村民 自治 章程的有关会议记录

村民自治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村民委,建立依法治村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书村民。

第三条-2自治是村民委员会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和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事务的制度。第四条本章程是所有村民的行为准则。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村民在本村登记的人组成,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8、什么是 村民 自治和居民 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总之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处理自己的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 自治涵盖面很广,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是“三自四民”。“三自”,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就是通过各种民主活动来教育和提高自治。每个村民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

自助就是通过村民委组织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促进农村发展。“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民主选举。是-2村有选举权-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直接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真正拥护-2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当选/。

9、 村民 自治 章程与 村民 自治公约有什么不同

章程,是一种根本的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社团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章制度的法律文件。公约:由机关、团体或街道居民拟定,共同遵守章程,惯例是指所有国家、部门和人员共同遵守的协议。总的来说,就是大家通过公开讨论,就相关国家、部门、人员的利益达成一致,并同意遵守的规定,公约是所有参与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安定团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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