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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2,创业就业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创业相关法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法规规章;《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二、就业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创业就业相关法律有哪些

3,我国法律中关于少数民族就业的条文有哪些

您好我的回答如下 有关少数民族人员就业的特殊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该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的时候,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上级国家机关隶属的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的时候,应当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击采纳

我国法律中关于少数民族就业的条文有哪些

4,马上毕业了找工作之前因该熟知的一些法律有哪些

<>、《劳动法》、《合同法》、《劳动仲裁法》、《行政处罚法》还有《治安处罚法》,只要有时间,抽空都看看没有坏处。
1、刑法:可依次判断工作单位的工作性质是否合法,以及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是否合法。2、劳动合同法:保护自身权益。3、公司法:结合工作单位的实际工作,深刻理解公司法法条,为将来自己创业打基础。4、税法:懂得如何合法纳税、合理避税等。5、其它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找工作当然要熟悉《劳动合同法》啊…它对你经后的工作保障涉及很广的…
那要看什么情况了,如果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损失或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而该行为(分支机构的被诉原因行为)又是法人授权或认可的,在此情况下直接执行法人财产。实践中哪个好执行执行哪个

5,大学生就业有可能遇到的几个法律问题及应对方式

企业在招聘、面试中对学生权益的典型侵害主要有: 一、歧视行为。其中常见的是性别歧视。一些企业在招聘中不招收女生或提高同一岗位女生的学历、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变相对女同学设置就业障碍。劳动法规定,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此外,还有形象歧视、身高歧视等。 二、虚假广告。一些企业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情况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如果在这种企业上浪费了时间,可能会错失良机,错过真正适合自己的好的公司或岗位。如果你看中一家企业,事先对其进行调查和了解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三、侵害应聘学生的知情权。面试时企业会向学生提出各种问题了解学生的情况,而当学生提出问题询问企业情况的时候,企业就会回避问题甚至迁怒于学生,这些都是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的条款的。 四、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尤其是女学生的隐私权。少数企业会在面试时向女学生提出“有没有男朋友?”、“是否有未婚同居行为?”等过分、无礼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有权拒绝回答,甚至向司法部门举报。 签

6,劳动法第十四条

14条在司法实践中是如此适用的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么 这个双倍工资只计算11个月 这就是与第十四条之间的联系了 即集合适用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年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是用来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用人单位管理有问题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 非常普遍 如果劳动者借用这个机会 就不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等等 其实最后危害的是用人单位的权益 法律是制约双方的 也是防止权利滥用的
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此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办理工伤、养老、医疗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或起诉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和承担经济补偿。 由于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确定用工时间、报酬、劳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可以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类似岗位的标准。 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不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或者严重违纪,否则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就比较麻烦,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半年、一年、两年等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没有固定的期限,可以终身干下去的意思用人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显然要向劳动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本人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在单位工作满十年,双方协商后,本人与单位可以签定2、工作时间很长,在十年内退休,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明白
公司将在近期与职工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这是一件关系到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在此,介绍一点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给各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参考。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又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两类,一类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为1年、2年、3年、5年、8年10年;也可以以完成一项工作(工程)任务的期限为合同期限;另一类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为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而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可以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公司将在近期与职工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这是一件关系到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在此,介绍一点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给各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参考。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又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两类,一类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为1年、2年、3年、5年、8年10年;也可以以完成一项工作(工程)任务的期限为合同期限;另一类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为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而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可以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在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都应该三思,认真考虑后,再与单位协商,慎重签订劳动合同。
A.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不具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只能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而不能与劳务公司签订。否则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A.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不具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只能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而不能与劳务公司签订。否则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么不予约定,要么模棱两可,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对单位如何有利就如何解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不予认可。 有的单位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是徒劳的,因为只要劳动者在该单位提供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尽到法定的义务。 B. 社会保险: 《劳动法》中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 一、“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五)生育。” 社会保险包括: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总共5种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分为三类:一、单位人员;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三、灵活就业人员(即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合计2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合计3%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合计10%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小、中、大三种风险类别。风险越大,缴费比例就越高。风险较小的缴纳0.6% ;风险中等的缴纳1.2% ;风险较大的缴纳2.4% 。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缴费比例为0.7 % 。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从业人员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业主缴纳12%,从业人员缴纳8%,合计20%。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4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与上述“一”类相同。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个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20% 。 2.医疗保险费:5% 。 3.能否参加失业、工伤、生育等3种社会保险,目前尚未明文规定。 说明: 一、养老和失业2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全国统一的,而其他3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各省份略有不同。 二、医疗保险费除了每月应缴的,还要每年缴纳一次“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00元(各省份也略有不同)。此项缴费,以单位人员身份参保的,有的省份规定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有的省份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业主和从业人员各缴纳50%;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缴纳100%。 三、有的单位由个人自费参加的“补充保险”、“综合保险”等,属于商业保险,不在社会保险之列。 四、不管是何种保险,只要不是社会保险,还得参加社会保险。因为只有社会保险才是国家设立和管理的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险,五种社会保险保障了劳动者一生的“生(育)、老、病(伤)、失(业)、葬”。 五、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逐年增加而连年增加,死亡后还要发给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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