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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由谁负责

所有这些涉及到的部门都有责任,区别只是责任的大小,一律要给予处罚。

2,出事责任归谁承担

组织者就要负责好同学们的安全,同学们出了事,组织者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所以安全第一,千万不能马虎~~~~~
如果自己受伤,由受益者也就是土地所有人赔偿。如果是有偿服务伤了别人,与土地所有人分担赔偿责任。

出事责任归谁承担

3,责任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谁负责任不是一个重大问题,主要是工作时要认真、负责!不要“亡羊补牢”!
上面你也说了,你们后期做图时没注意,且我个人觉的,选片时多数是不放大的,所以虚的有时会看不出来,只能后期做图时放能才能看出来,你们没看出来,多少也有点责任吧,就一张图,何必计较呢,从长远合作来看,不值一提,个人看法,

4,工程出现问题谁负责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项目经理 总监 终身负责制,所以还是根据问题大小在讨论吧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进行判定。如果是施工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是设计单位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比较多。

5,从法律意义上讲谁应该负责

小孩还抱在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双方家长都有责任,都没有尽到看管义务,甲也有责任,没有提醒两个小孩的父母。 此事三方协商解决,相信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既然发生了,大家也都有相应的责任,和平解决吧。
甲有责任,已丙两个妈妈也有责任,首先甲对自己的三轮车看管不利,应该立即制止丙妈妈的行为,将丙抱走,就不会造成丙发动三轮车。两个妈妈对孩子看管不利也有责任,自己的孩子放在那里有无危险也该考虑到的。
甲的电动车,卖东西的时候,他有责任维持车子的安全。总的来说都有点责任……
当然是家长的责任了
就被摔坏的孩子来说,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丙应该负主要责任。
意外事件,不用负责
甲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丙的父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乙的父母承担监护责任

6,工地事故 应该要谁负责

首先要看责任人是谁。  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二款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两方都要负责人。都要赔偿。你要赔国家规定要赔的那数目。承包老板具体没有说要赔多少,但是也要赔。就这样说吧,你代表某个单位,给你工作的正式员工受伤,单位可能赔个二三万就行。但是你承包出去的施工队伍,民工受伤,他是吃两块的。能到一二十万,严重的不止这些。
1. 找转包方承担责任;2.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广东胡律师:你是工程承包给对方的话,那对方员工受伤就跟你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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