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地下车位的所有权

应该是跟房屋的产权一样,70年。

地下车位的所有权

2,地下车位是否划算

看价格,价格在租地下车位5-10年的费用 划算 超过10年的 不划算

3,关于地下车位问题

买个车位锁吧,以后就不用担心没地停车了.咨询的话加我QQ
可以啊。

关于地下车位问题

4,地下车位到底该不该买

必须买,现在车越来越多,停车以后会是大问题,而且卖的时候如果没有车位房子也不好卖
卖了以后不愁没车位,但如果能确保可以找到停车位,并且出门时不怕被别的车堵住开不出来,也可以选择不买,看个人真实需求。不过很有可能以后需要的时候就买不到或者涨价,所以如果资金足够而且确定能用的上,可以购买
你好!1:小区车位没有产权,一次性卖出的是使用权,一般在40-50年。 2:如果考虑到以后买车后,停车方便,那么买个车位可以,我们这边一个车位年租金在5000-6000/年 ,现在小区配套车位都是住户才可以在开发那里买,虽然以后不敢说车位能涨多少,但是至少不会赔钱的
有车肯定买,一般情况下车位肯定越来越紧张;其他的就是看好是常租的车位还是独立产权的车位,地上的露天是不能卖的,人防车位是没产权只能租的,此外的地下车位看各个地方的规定,看是否作为附属物或单独办证

5,最近打算买地下车位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地下停车位能否办理产权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3、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 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作为购买地下室汽车位的小区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备注: 民用建筑地下车位在政府的建筑区域规划中明确规定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积的,该地下车位的权属单位为政府或市(区)人防办,但开发商在和平时期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由政府或人防办开具的使用证书证明其享有的权利。若规划中不属人防面积规定的地下车位,且

文章TAG:地下  下车  车位  所有  地下车位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