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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助哪个帮我注册一个学法网的账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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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民法关于添附的规定

推荐你看一篇文章,共同探讨(载于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5246#m1

3,在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吗

不可抗力是法律术语,有严格的界限;不可抗拒的因素不是标准的法律用语,视案件情况还可能包括比如当事人死亡,标的物灭失等对案件情况起重大影响的事件,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围来约束它。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参考资料:中国民商法律网
没有

在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吗

4,因邮局录取通知书送达延误起诉邮局案由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对垄断行业的不作为规定很不具体,多数都是比照行业内部规定处理。单纯从权利义务对应角度来看,此类案件只能以邮局不作为事实提起诉讼。我印象里有一个个案,是邮局的局长扣留了录取通知书,让自己女儿顶替受害者上学。当地*是按照违宪——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受教育权——来确定侵权行为的。我国现在理论法学派正在进行《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你可以关注一下这方面的进展。 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www.civillaw.com.cn/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没有录取通知书就不能上学吗?当初没有直接跟校方联系吗? 事已至此,我想你应该起诉校方或招生办才对,因为是他们没有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即时送达你手,采用邮政部门只是一种送达方式,我想对于你的损失主要责任应该由发件方负责,邮局的失职责任应该有发件方来追究,你无理追究。
如果以诉讼途径解决的话有两条路可以走:1以侵权为由 侵权很好理解 就不做解释 *补充一点 最好把校方列为第一被告 邮局列第二被告 或者直接只起诉学校 理由也是侵权2以违约为由 起诉邮局 邮递的过程中自然成立了一个合同 邮局有义务在合理的期限内送达邮件 请注意 1这两条路只能二选一 如果都选 *会驳回起诉的2如果选择侵权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而违约则不能如果你一定要走司法途径解决的话 建议你请一到两位当地较好的律师 祝好运 如有什么问题可以发消息给我这场诉讼我想有所关注 如有什么结果或进展请告诉我 谢谢

5,哪里可以找到考研专业课资料

考研的专业课除了一些是统考的科目,需要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大部分专业课基本上都是学校自主命题,各个学校的专业课复习资料都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同学发挥洪荒之力,找到目标院校,目标专业历年专业课的复习资料。那么如何找到考研专业课资料呢?有以下七种方法:1、首先想到的就是登陆目标院校的官网,或是此学校相关院系的网站,大部分院校会在网上发出此专业考研备考规定的备考书籍,有些会有此专业的考试大纲。2、登陆贴吧或是论坛:大多数的专业课都能在贴吧或是论坛找到相应的“考研吧”或是帖子,有很多学长会在这上面分享资料以及自己备考时的经验。3、相应学校及专业的QQ群:QQ群也是一个分享考研资源的地方,同时同一届考试的同学还能方便在群里面沟通备考心得。4、目标院校内或者周边的复印店:因为考研备考期间,复印备考资料的同学会很多,对于一些复印较多的热门专业,复印店一般会有备份,方便出售给下一届备考的同学。5、目标院校内书店(旧书店):有很多上一届考完的学长、学姐会把备考时所用的书,低价出售给书店,方便下一届考生的购买。
考研的专业课除了一些是统考的科目,需要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大部分专业课基本上都是学校自主命题,各个学校的专业课复习资料都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同学发挥洪荒之力,找到目标院校,目标专业历年专业课的复习资料。那么如何找到考研专业课资料呢?有以下七种方法:1、首先想到的就是登陆目标院校的官网,或是此学校相关院系的网站,大部分院校会在网上发出此专业考研备考规定的备考书籍,有些会有此专业的考试大纲。2、登陆贴吧或是论坛:大多数的专业课都能在贴吧或是论坛找到相应的“考研吧”或是帖子,有很多学长会在这上面分享资料以及自己备考时的经验。3、相应学校及专业的QQ群:QQ群也是一个分享考研资源的地方,同时同一届考试的同学还能方便在群里面沟通备考心得。4、目标院校内或者周边的复印店:因为考研备考期间,复印备考资料的同学会很多,对于一些复印较多的热门专业,复印店一般会有备份,方便出售给下一届备考的同学。5、目标院校内书店(旧书店):有很多上一届考完的学长、学姐会把备考时所用的书,低价出售给书店,方便下一届考生的购买。6、在淘宝店购买:在淘宝搜索目标学校,目标专业课,可以找到备考所需要的资料。同学在淘宝购买时,一定要多看看评价以及淘宝店家对商品的描述。7、联系上一届的学长或是学姐:这是获得备考资料最为快捷及资料最全的方法,一般上一届的学长、学姐是很愿意帮助学弟、学妹的。专业课的复习,能找到有用的备考资料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专业课是由学校自主命题,就是本学校、本专业历年出题都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的,并且历年的题型不会有什么变化,所以只要能找到相关的备考资料,并抓到重点,专业课的考试会更有把握。
考研资料的获取可以通过百度知道、官方论坛、各大考研论坛以及各个机构的资讯网。推荐新东方官方网校——新东方在线资料下载中心[url=http://kaoyan.koolearn.com/ziliao/]http://kaoyan.koolearn.com/ziliao/[/url],里面有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资料信息。
我就是人大的研究生,现在研二,你想考哪个专业的研究生呢?之前大家公认的是“天地人大”,现在好像有些冷清,给你推荐 ,去看看吧,还不错,至于你所的专业课试题,我想学校肯定是不给提供的,所以在官方网站上是找不到的,我是学法学的,我们那时最常去的是“中国民商法律网”上面右上角的bbs,不过听说因为太强大了,所以被学校给封掉了,现在你可以去诸如,考试吧,考研加油站,等专业性的考研网站上去搜索一下,估计是可以有意外收获的哦,最后祝你考试顺利,还有大概四个月的时间,好好复习吧~对了,我们学校东门里面的“宏图书店”里面还是有不少针对性的考研资料,有时间你可以过来看看~就到这里了,加油!!你的串号我已经记下,采纳后我会帮你制作
考试吧,水木论坛,人大论坛都有免费笔记下载的。只要你考的不是冷门就能找到。或者挂贴求笔记。

6,支付宝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申请的区别

其一,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亲权和监护权;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产生于职务上的职权与职责。其二,代理或代表的对象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对象是法人。其三,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同。法定诉讼代理人只限于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代理职责,而且还须以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无诉讼行为能力为前提;法定代表人始终代表法人履行职责,不管是否发生诉讼。其四,法定诉讼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当事人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被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更换。其五,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人是拟制的,其权利能力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来体现。扩展资料: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权限地位(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法定诉讼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法定诉讼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应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产生同等效力。(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处于与当事人类似的诉讼地位,也即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与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基本相同。但必须明确,法定诉讼代理人在性质上又不是当事人,而是诉讼代理人。(三)法定诉讼代理权取得的方式 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民事实体法规定的亲权和监护权,法定诉讼代理人包括与被代理人有身份关系的亲属和对被代理人有监护责任的其他监护人。参考资料: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主体,就是法人,只不过因为法人是个组2113织,没办法作出意思表示,所以要由法定代表人来做出;在诉讼中,法定代表人是作为当事人出庭的法定代理人,5261只是针对4102限制和无行为能力人来说的,是法律所规定的代理人,目的是为了保护欠缺行为能力者的利益。一般限于近亲属,代理1653权限很大;在诉讼中也享有很大的权利委托代理人,是基于委托授权的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发生原因基于当事人版约定,目的是使被代理人能够更好的处理自身事务;因此,被代理人一般是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严格受到委托授权的限制;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权限比较小
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本身,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属于法人的内部关系;代表人的人格在行为时已被法人所吸收,代表人的行为直接视为法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表的法人承受。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别为人格独立的主体,代理人不是法人机关本身,而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以其代理权代理法人为民事行为的人。代理行为不是本人行为,只是行为后果由其本人承受而已。  提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代理人也叫经纪人或“授权代表”。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主体,就是法人,只不过因为法人是个组织,没办法作出意思表示,所以要由法定代表人来做出;在诉讼中,法定代表人是作为当事人出庭的法定代理人,只是针对限制和无行为能力人来说的,是法律所规定的代理人,目的是为了保护欠缺行为能力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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