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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个双方约定的文件,单位要求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同时也得给员工补偿的!
你好,商业保密协议盖什么章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所加盖的公章应当可以代表公司。

商业保密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1.2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后面的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公司必须提供培训的证据,并提供课程等相关资料证明他的培训是有价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如果公司在你工作期间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或者你没有去参加培训,该费用无效。合同只签了一年,一年合同期到后走人不算违约,试用期内走也不算,另外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是有条件的,如公司要求你在离开公司后不得从事原从事的职业或者在同类公司内工作,那你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密补偿金,一般是平时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签几年就可以拿几年。具体资料可以去翻合同法,各地的合同法可能有细节上的不同要注意。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商业保密协议怎么写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几项:第一,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第二,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第三,企业商业秘密保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划分,列举所有属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第四,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第五,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机会。第六,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的成果应及时报告。第七,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第八,关于补偿。明确由于企业已经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第九,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的不同情形约定违约金。

商业保密协议怎么写

4,企业与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企业与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先生/女士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及范围: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各类经营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数量、日期、具体内容等;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定价策略,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项目设计、经营产品的各类技术指标及特性等;5、 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范围内。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任何秘密;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公司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4、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公司秘密;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兼职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兼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7、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或脱密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竞业限制协议》《脱密期协议》有关规定执行。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公司秘密。三、 保密期限1、 劳动合同解除十年内;

5,保密协议范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c.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 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 其他 4.1 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 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b.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c.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e.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 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盖章: 盖章:签字: 签字:

6,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样本如下: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息: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三)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四)甲乙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五)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六)其它甲方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  第二条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δ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甲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第四条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兼任其他单λ(公司、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职务或接受财、物或其他辅助,也不得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其结果(包括引致结果)须对甲方有利并不使甲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且这种透?商业秘密的行动须事先得到甲方主管书面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 乙方同意离职后三年内δ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甲方商业秘密,并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同意不直接和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商业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Υ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支付Υ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可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  甲方:*********公司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商业秘密案件中 的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 是指某信息或某项技术没有为公众普遍知晓且不能 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所谓“公开渠道”,一般包 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 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并能付 诸实施的。 (2)产品被公开销售、陈列。 (3)商业秘密被公开使用的。 (4)以口头谈话、报告发言、视听报道、模 拟演 示等形式为公众所知。 这里应当注意“成果鉴定会”对技术信息秘密 性判断的影响,成果鉴定不一定破坏秘密性。 含有商业秘密的技术成果完成后,按照惯例要 举行 成果鉴定会,按照有关规定,鉴定会属 于秘密举行的会议,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因此,符合要求的鉴定会在法律上不会破坏商 业秘密的秘密性。   所谓“公众”,一般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 数人,但“秘密性”相对的公众则是指与权 利人有竞争关系的主体。严格来说,商业秘密 的秘密性应为“相对秘密性”, 即有关信息 为权利人以外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所知悉,也属 于“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丧失秘密性。这主 要指两种情况: (1)为企业内部有关职工所知不一定破坏秘 密性。如果某商业秘密在企业内中为有关职工 “因业务需要所知”,而按企业的规章制度或 劳动合同,职工对接触的商业秘密负有明示或 默示的保密义务的话,该信 息不丧失秘密性。 (2)为业务关系人所知不一定破坏秘密性。 商业秘密因业务所需,被企业外部的原材料供 应商、产品销售商、加工承揽商、修理商所知, 只要局 限于合理的范围,即知情人不扩散, 且按照行业习惯或当事人的约定,这些外部知 悉者负有保密义务,则这种知悉不影响信息的 秘密性。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并不以 “新颖性” 为前提,具备新颖性特征的信息如果公开了, 因为丧失了秘密性,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了。
1.2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后面的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公司必须提供培训的证据,并提供课程等相关资料证明他的培训是有价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如果公司在你工作期间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或者你没有去参加培训,该费用无效。合同只签了一年,一年合同期到后走人不算违约,试用期内走也不算,另外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是有条件的,如公司要求你在离开公司后不得从事原从事的职业或者在同类公司内工作,那你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密补偿金,一般是平时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签几年就可以拿几年。具体资料可以去翻合同法,各地的合同法可能有细节上的不同要注意。

7,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原发布者:李海浪编号: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员工保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企业公司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乙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是企业和员工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企业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而订立的合同。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意思似乎是这意思,但签约时应说明,免得争议。转让没说是无偿的,就要给付对价。 纵横法律网-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徐元宏律师
你的比喻不大恰当,这个要看是所载的秘密信息价值大还是载体物的价值大,想你上述的情况可以推定为重点是秘密信息,而不是载体物。比如你们员工提供的载有公司秘密的光盘什么的。电脑肯定不一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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