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律免费咨询律师,我劳动仲裁不服 觉得公司买通了仲裁员 现在起诉到法院会给我免费安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6-16 02:46:53
1,我劳动仲裁不服 觉得公司买通了仲裁员 现在起诉到法院会给我免费安
法院不一定会的,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吧!!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有免费打官司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法律援助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你们需要找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去咨询。如果你提出法院会给你安排免费律师的,但是至于效果嘛,免费的不好多加凭论
2,劳动仲裁律师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律师免费咨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3,申请劳动仲裁了去哪找免费律师援助
你要具备申请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要向户口所在地开局贫困户证明。然后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没钱委托律师处理劳动仲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可以带上仲裁所需要的资料以及要求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去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即可。 申请法律援助国家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在各地方也有不同的标准的,因此不知你是何地不好解答。不过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去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一般律师协会都在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办公室咨询,一般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请求。
4,请问劳动仲裁有免费律师吗
法律分析: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5,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等待开庭但是我想在劳动局找个免费的律师
第一,你应该向工会、街道等部门了解免费法律援助的申请办法。第二,劳动仲裁应该完全可以自己自辩,花钱请律师,怕胜诉后等执行所获得的赔偿都不足以支付律师费用(咨询费、代理费等)。第三,劳动局是没有免费律师找的,只能在劳动部外面找。第四,免费法律援助是根据你自身情况来审核是否给予的,例如你是否低保户等...你自己没把自己情况说清楚,别人很难全面回答的.你是说\劳动纠纷的事\是找劳动局还是找律师的帮助\首先找律师你是官司了\那么最少的二千元以上\如果涉汲到钱\那么还得百分之五的抽取\还是去劳动仲裁吧\这个总共也花不了几个钱。哪有免费律师,只要出的钱多,律师什么事多都帮你办好
6,劳动法律咨询
一、首先明确的是,你老公和A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在仲裁裁决继续履行与A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和B公司所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二、如果A公司认为是其安排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那么它必须承担安排了工作的举证责任,即由A公司证明它安排了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三、如果B公司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并不是A公司新安排的工作,那么对你方是很有利的。四、A公司没有按照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通知你老公回去上班,违反了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我给你上面作一下分析:要点主要是A-B之间的关系问题。A与你老公的劳动合同、你老公在B公司上班。这官事其实很好打,你们的目的是为了让A公司给付没有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费和补缴保险,其实A-B有关系也不要紧,主要是要确定你老公去B上班并没有受A的影响,A在这期间应该说根本就没有过问过你们的事情。
7,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公司和职工在入职和离职管理中,是有很多陷井的。根据你的情况,你申请劳动仲裁想要胜诉是有难度的。先看看公司和你分别存在什么问题:一、公司的问题:单方面决定调整你的岗位是不合适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你的问题1、在调整岗位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不上班,正好让本来做法有错的公司把握住了主动。你没了岗位,并不是你的问题,为什么不上班呢?2、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索要“额外的一个月的工资”等待遇,而等到合同解除之后,又来申请劳动仲裁,这再一次把主动的局面转成了被动的局面。是的,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去法院起诉。您可以去律师港湾咨询下,或许可能帮到您的朋友
8,请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解决劳动仲裁问题
单位两个地方违反劳动法规定,你们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1、2008年1月1日起超过1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两倍工资。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赶紧申请劳动仲裁吧,不收费的,收集好各种证据,不要是和王子山森林公园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你们人很多的话,只需要一小部分证据就可以证明你们在那工作过,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肯定会赢,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拖欠的工资肯定能要回来。如果你觉得必要的话可以到110网咨询一下律师,110网是专业的法律咨询网站,有很多律师免费答疑,应该可以专业的解决你的问题。
9,关于劳动仲裁咨询
报销单据如果你没有出差凭证,一旦劳动仲裁,你将非常不利。 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之差额部分。 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拖欠、克扣工资属实,你可以得到拖欠、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主要看你们是否有劳动合同,还有看你是不是在试用期,如果是试用期辞退是没问题的,只要不是试用期辞退是要赔偿的,而且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没劳动合同还得赔偿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是按每个月实际发到你手里的工资算的,不管什么费用,总费用金额,不管是底薪还是什么。就是每个月实发到你手里的钱数为准。我也在仲裁,所以对这些了解了半年多了,建议你去中顾律师网那里有在线律师咨询一下,他们一般会第二天回复你的,有的几个小内就回复你了,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地找你所在地的劳动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祝你早日解决好!新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劳动仲裁解决:1、要求单位支付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2、单位补缴2010年6月至今的社保费;3、足额支付2010年年底出差的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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